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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10—2020年]
发文文号: 陕国资发[2011]544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12-5
实施时间: 2011-12-5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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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现将《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12月5日
  关于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是指在企业科技创新、经营管理领域,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掌握核心技术资源、带动产业项目发展、带领创新团队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高级专门人才,主要包括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近年来,省属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培养充实了一大批优秀人才,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但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的要求相比,高层次人才队伍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战略型企业家、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短缺,影响制约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驱动发展水平。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企业建设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现就加强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搞好顶层设计,明确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方向
  (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和人才优先发展的理念,围绕做强做优、培育国内一流企业的目标,以自主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不断优化高层次人才吸引、培养、使用、激励、服务的政策体系,以国家级领军人才为龙头、省级领军人才为骨干、企业后备领军人才为基础,分步骤、有重点建设高层次人才梯队,营造高层次人才安心生活、称心工作、专心发展、潜心提升的适宜环境,为实现省属国有企业科学发展提供核心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省属国有企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点产业和重点实验室建设急需,重点引进和培养一批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使用为本。坚持引才和引智并举,鼓励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通过兼职、咨询、讲学、技术合作、学术交流、中介服务等多种形式服务企业。特事特办。针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和使用的不同特点,采取特殊政策措施,特别优秀和急需的可“因人设岗”、“一人一策”。统筹兼顾。坚持对外引进和自主培养相结合,盘活用好现有人才,着力营造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使用人才的良好环境。
  (三)目标任务。通过从海内外大力引进和企业自主培养等途径,集聚一批领军作用突出的国家级领军人才、一批专业地位突出的省级领军人才、一批在专业技术技能方面崭露头角和发展潜力巨大的企业后备领军人才,形成结构合理、活力充沛、持续创新的高层次人才梯队。组织实施高层次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用5-10年的时间,引进并重点支持10名国家“千人计划”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50名符合陕西省“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引进20名国内外知名企业家,80名省内外知名企业家,100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职业经理人;聚集参与创新的院士20名,引进掌握前沿技术的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300名,博士以上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素质人才5000名;引进500个国外智力项目和1000人次外籍专家;在有条件的企业建成5-10个高层次人才创新基地,形成聚集效应、示范效应,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二、创新引进使用政策,集聚创新型高层次人才
  (四)建立人才成长“双通道”发展机制。完善科技带头人和科技专家制度,设立省属国有企业首席技术专家制度,优先从高层次人才中选配总工程师、总设计师、总地质师、总工艺师等,提供更多的高级技术岗位吸引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做好企业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设计,逐步建立具有吸引力的、与市场接轨的薪酬激励机制,使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研究辅助人员等不同类别的科技人员都有各自的发展空间和上升通道,保证各类优秀人才在不同岗位都可以获得相应较高的职业地位和收入待遇,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过度。
  (五)开辟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来省属国有企业工作要特事特办,实施无障碍引进。进入重要领导和技术岗位已满编企业的可申请专项编制,需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而暂无空缺职位的,可申请特设岗位破格聘任。引进国家级、省级领军人才实行个性化服务,企业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全程跟踪办理各项手续。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按引进企业经费渠道解决。对于企业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其年薪收入不受企业薪酬总额限制。
  (六)集聚和吸引科研团队来企业发展。科研领军人才带研发团队来企业发展,在选题立项、人才配置、经费使用、奖励分配等方面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享有充分自主权。把科研团队建设情况作为企业人才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方面。通过机制体制创新,形成任务的良好运作模式,使技术带头人有权决定科研经费的使用、团队成员的聘任、项目研究的内容、技术路线的调整等。
  (七)拓展博士后工作新空间。实施“博士后引进工程”,加大博士后招聘力度。通过到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项目推介、优惠政策宣传和定期发布岗位招聘信息等形式,吸引优秀博士毕业生到设站企业从事科研工作。通过组织博士后企业行、成立博士后联谊会等方式,加强博士后与企业交流,吸引博士后留企业工作。支持博士后开展项目研究,鼓励和支持企业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与企业科研项目紧密结合。
  (八)加大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全面引入竞争机制,提高市场化选聘的比例和职位层次,使市场化选聘逐步成为经营管理人才选聘的重要方式,并逐年提高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市场化选聘比例,力争2020年达到50%。积极引进海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引进的海外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让符合条件的担任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和特长。
  (九)加大力度引进海外智力。建立重点人才需求报告和急需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根据省属国有企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定期向海内外发布人才需求目录,引导供需对接。发挥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人才“高交会”、人才“文博会”、国际人才市场等平台作用,大力引进跨团公司、国际组织中担任高级职务、拥有高新技术成果以及在海外知名院校、机构工作并取得较高学术成就的海外人才。通过定期组织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与我驻外使(领)馆、华人华侨组织和海外著名猎头公司建立密切合作关系,在陕西驻海外联络处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引进海外智力联络机构,聘请专职或兼职引智专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展海外人才联系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发达国家设立人才引进联络处,广泛收集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开展引才活动。
  (十)设置“国(境)外专家特聘岗位”。聘请一批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金属、高新技术、电子信息、建筑业、新能源汽车、现代物流、旅游商贸、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海外高级专家来企业工作,实行协议薪酬制。借助海外高级专家的国际视野、先进理念、专业眼光,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自主创新的国际化水平。
  (十一)完善柔性引才机制。实施“候鸟计划”,在企业设立短期工作岗位、吸引高层次人才以柔性流动方式,不转关系、不迁户口短期来企业从事科研、技术服务、项目合作等工作。企业提供短期住房、生活补贴等,协助解决其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实际问题。
  三、加大培养力度,开发和提升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
  (十二)实施高层次人才梯队建设计划。建立公开、公平、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体系,按照适应企业发展目标、贴合产业发展方向、具备深厚发展潜力、引领专业发展潮流的要求,积聚一批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和企业后备领军人才,形成高层次人才梯队,在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技能提升等方面给予资助,重点培养,鼓励其充分发挥领军作用,持续提升专业水平。相关人选实行任期制,定期考核,在任期内享受各项配套优惠政策,按业绩进行动态管理。
  (十三)加快创新型企业家的培养。围绕省属国有企业大公司战略发展任务,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为重点,建设一支高水平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升管理创新能力为核心,探索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培训国际化合作途径,依托知名跨国公司、国内外高水平院校和其他培训机构,加快培养造就一批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大企业领军人才。有计划的选派国内优秀人才到境外合资合作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工作锻炼,重点提高跨文化沟通能力、多元化团队领导力和跨国经营管理水平。
  (十四)建立学术研修技能交流津贴制度。企业要建立学术研修基金,支持高层次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访问、短期进修等学术研修活动,高技能人才应邀到国内外著名机构或者企业进行技能训练,参与技能技艺交流等活动,或代表企业参加全国全省技能大赛,企业要给予津贴资助。
  (十五)实施“卓越专家访问计划”。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陕学术访问、举办学术讲座,或高技能人才来企业进行技术技艺交流,通过交流互动,使高层次人才便捷掌握学科前沿信息,了解技术技艺最新动态,紧跟科技发展步伐。
  (十六)多渠道培养国际化人才。加强政府间、企业间培训项目的合作,开发高端培训项目,每年围绕若干主题组织境外培训班,扩大选送境外培训交流的规模。培养一批熟悉国际相关专业领域情况,具备专业资质的国际化专业人才,为企业向国际化发展提供人才储备。鼓励专业技术人才申请注册国际认可的工程师、会计师等专业资格,注册成功的,企业要提供申请和注册费用资助。
  (十七)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开发力度。积极落实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着力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级技师、技师,重点培养国家级和省级技术能手。整合企业培训资源,搭建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经费专用制度,企业要专门拿出经费,组织对支柱产业和政府扶持产业紧缺的高技能人才开展提升培训。注重选拔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科技研发和重大技术改造工程,提高技能人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能力。
  四、加强载体建设,为高层次人才事业发展提供平台
  (十八)打造校企人才互动新格局。利用全省教育资源丰厚的优势,加强校企人才智力的交流与合作。畅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专家来企业工作和创业的渠道,重点引进企业急需和紧缺行业高端人才。推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与企业互派科技专家和科技管理人员到对方的相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合作实施人才培训、培养计划。积极推进校企专业技术资格互认,逐步实现校企专业人才的融合。
  (十九)加快发展企业研发机构。加大重点领域科研机构建设力度。鼓励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来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转移或转化中心、中试基地,建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直接对接、项目联合共建、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充分发挥省科技研发资金和技术进步资金作用,鼓励企业设立研发机构和“首席技师工作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发达国家、大城市设立研发机构,增强对海内外优秀人才的吸纳、集聚能力。
  五、强化激励措施,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体系
  (二十)完善高层次人才工作协调机制。省国资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属国有企业人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督导企业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各企业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办公室,负责制定本企业人才工作目标和实施办法,组织制定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和年度人才引进计划,承担高层次人才队伍服务政策、项目经费、配套条件的协调落实等具体工作。
  (二十一) 加大人才工作经费投入。企业要通过整合现有人才资金和增加投入,专门设立“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用于高层次人才各项奖励、资助和补贴。企业每年科技研发的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3%,其中营业收入的0.3%要专项用于对科技成果和企业创新人才的奖励。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增幅要高于销售收入的增幅。设立省属国有企业高层次人才发展基金,每年从国有资本收益中专项列支5000万元,对在省属国有企业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和经济社会效益的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资助。
  (二十二)设立“省属国有企业杰出人才奖”。进一步加强对有杰出贡献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表彰和奖励,按照专业贡献非常突出、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标准,每两年评选一次优秀高层次专业人才,授予“省属国有企业杰出人才称号”,并给予奖励。
  (二十三)为高层次人才提供高端服务和生活保障。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建立企业领导联系高层次人才制度,企业要成立高层次人才工作专项机构,负责与高层次人才联络工作,关心高层次人才学习、工作、生活和社会活动,积极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企业要按照人才不同层次,分别以购房或租房补贴、购房贴息、提供人才公寓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根据高层次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条件,按照双向选择为主、统筹调配为辅的原则,多渠道、多方式、有重点、分层次协助解决其就业问题,其子女需要在陕就学的,企业要积极协调享受当地政府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为高层次人才建立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
  (二十四)建立高层次人才工作绩效评估制度。强化绩效监督机制,将高层次人才工作纳入企业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中,由省国资委对人才政策实施情况、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整体建设情况进行定期评估,通过绩效评估和结果反馈,不断改进工作,切实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各级企业都要建立主要负责人抓人才工作的责任制,健全人才工作专项考核制度,将其纳入企业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兑现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十五)发展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企业文化。积极培育创新意识和科学精神,营造崇尚严谨求实、开放包容、宽容失误、团结协作的创新文化氛围。要树立一批锐意创新、坚守科研技术岗位的优秀人才和潜心技术研发、品行高尚的专业技术人才。大力宣传高层次人才的专业成就、突出贡献和钻研精神,提高其社会地位,弘扬创业光荣、创新可贵、创造无价、奉献高尚的企业文化和社会风尚,激发各类人才自我提高、实现价值的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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