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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办发[2018]36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8-5-31
实施时间: 2018-5-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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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31日
  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创新政府服务方式,优化营商环境,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把改革的突破点逼近离市场、群众最近的地方。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要力争做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高标准、高起点打造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一网办理的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邮送达”政务服务模式,切实铺好服务发展的“最先一公里”,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深度融合,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到政府办事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请材料齐全时,从受理申请到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6月底前,4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群众办事效率有明显改观;8月底前,6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政府服务水平有根本性改变;10月底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年内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研究制定电子文件管理办法,推动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制定“最多跑一次”事项标准化文件,统一规范编制办事指南,逐项完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内容。
  (二)分步制定实施“两张清单”。依据已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编制并发布本系统(省市县)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事项清单。各地按照省统一模板制定本级“最多跑一次”、全程网办事项目录格式和内容,报经同级政府审定并向社会统一公布并接受监督。各地各部门根据清理情况,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共享一批、实施一批。
  (三)实行政务服务“一网办”。建立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管理体系,加快完善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和移动APP功能。加快推进“一张网”办理应用,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加快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开展共享数据梳理,推进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加大非紧急类热线整合力度,将各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12345”在线平台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四)实施政务大厅“一门办”。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实现实体政务服务大厅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功能互补、相辅相成、融合发展。在各级政务中心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强化协同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五)推行“3550”“限时办”。在企业设立登记、企业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3个难点方面寻求突破。以“3550”(即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为改革目标,加强系统化集成化改革,推进各审批环节的协同办理。制定全省统一的流程图,规范各部门、各环节的办理事项、办理流程和信息共享的内容,明确各环节的办理时限。
  (六)推动投资项目“一窗办”。建立投资审批“一窗办理”制度,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投资审批综合窗口、线上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推行办理一个项目“最多跑一次”。建立以项目代码为中心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全过程审批事项跨部门跨层级全程网办、互联审批,企业和群众就近通过“一个窗口”即可办结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七)鼓励基层创新试点。鼓励各市(州)、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经验并择优在全省推广。开展商事登记“证照联办”“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预审代办”试点,优先在设立行政审批局的地方和各类开发区开展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无偿代办服务。省级以上开发区、工业集中区,以及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联合评审、联合勘测、联合验收、区域性评价和“承诺制”试点等新模式改革。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8年5月,启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试点工作。各地各部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最多跑一次”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评估督促阶段。2018年9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评估,梳理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评估意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改革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改正问题、深入推进。
  五、职责分工
  (一)省政府办公厅牵头负责全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
  (二)省编办(省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不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再造等工作。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标准化、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保障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
  (三)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等工作。
  (四)公安厅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五)省工商局负责工商注册登记等“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六)国土资源厅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七)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投资项目施工图“多图联审”,推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八)省质监局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九)省法制办负责对拟出台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十)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最多跑一次”日常具体工作,牵头负责一体化平台建设,建立代办制度,实施“一窗进出,集成服务”;监督检查各部门服务工作流程落实,加强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督促。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整合工作。
  (十一)省直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单位)、本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十二)市(州)、县(市、区)政府负责本地区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六、实施主体和范围
  (一)实施主体。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有关单位,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省直部门以及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二)事项范围。政府职能部门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单位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承担的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事项。凡仅需要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最多跑一次”的管理模式,凡不需要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全流程在网上办理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不见面”审批管理模式。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树立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抓手,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渗透到经济体制改革各领域,延伸到社会治理各方面。各级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在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面增设“最多跑一次”推进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省审改办),统筹推进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建立推进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地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兑现,让人民评判改革成效。
  (三)加强督察评价,促进落地落实。把“最多跑一次”列入对各市(州)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牵头部门根据情况,建立主体单位主体督、专项内容专题督、领导小组统筹督等督察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督促作用。面向全省广泛征集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在全省开展市县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试评价工作,聚焦问题,不断完善,通过评价促进改革深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提高群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巩固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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