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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市地税系统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7]3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2-4
实施时间: 2017-2-4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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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全市地税系统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4日
  全市地税系统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是全面推进“营改增”承上启下的一年,也是税收各项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地税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改革攻坚年”主题主线,统筹协调推进组织收入、征管手段、管理方式、纳税服务和队伍建设“五个转型”,坚持信息管税、科技控税、税收共治,深化征管改革、互联网+税务、“金三”应用,加强党的建设、廉政建设和法治建设,初步建立与“营改增”相适应的地方税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有力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11个方面的工作:
  一、精心组织地税收入
  (一)加强财产行为税管理。1.探索土地房产税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尝试建立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的税收管理链条;强化各环节管理,实现各“块”统管,加强税源新增、保有和变动环节的税收管理。2.加强土地增值税团队清算。推广团队清算模式,完善房地产项目成本预警指标,规范清算模板,提高清算质效。3.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升级改造特色软件,规范管理和服务措施,争取实现与民政等部门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房地产交易税收管理”系统,防范税收执法风险。4.加强土地使用税管理。完善土地使用税“互联网+社会共治”平台,加强对租赁集体土地、自然人经营性房产和土地的税收管理,提高核查质量。5.深化与保监、海事、重大项目建设指挥部等部门的配合,加强车船税和资源税代收代缴。
  (二)提高所得税收入贡献度。1.加强所得税收入分析。探索(研究)各行业、项目所得税收入结构与社会经济统计指标变化吻合程度,查找征管漏洞,明确管理重点,改进征管措施。2.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监控。落实重点税源企业按月预缴税款监控措施,严格执行预缴制度;与国税局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加强监控房地产、建安等重点行业预缴税款。3.继续夯实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结合“金三”系统和个人所得税申报“客户端”系统,建立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管理制度和征管质量评价制度。4.深化“一户式”管理,集成整合分散在各软件的自然人房产、土地、车船、股权等信息,发挥网上推送预填报数据的倒逼预警作用,探索将自然人纳税情况并入社会“征信系统”,提高自然人税法遵从度。5.落实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加速折旧等支持创新、创业税收优惠政策;规范个人所得税优惠备案管理,促进股权激励、技术入股等优惠政策落实和递延纳税管理,增强自然人纳税人获得感。
  (三)加强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1.落实大企业和国际税收管理体系。落实以《跨境个人风险管理指引》《外籍个人税收约谈指引》《常设机构认定及管理参考性指引》《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指引》为核心的跨境个人税收管理体系,提升国际税收意识和税源挖掘意识;落实以《关于深化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合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统筹协调机制的意见》为核心的大企业税收服务与管理统筹合作协调体系,实现内部统筹共赢和国地税合作共赢。2.加强大企业和国际税收风险精准化管理,抓好跨境个人、非居民企业、走出去企业、大企业、享受协定待遇和反避税等风险管理,持续提升大企业和国际税收风险管理质效。3.实现大企业和走出去企业高效化服务,依托市局大企业和国际税收工作团队,建立团队联系、税企高层对话、税收风险内控、涉税风险提醒等常态化服务机制,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促进税企互信共赢。
  (四)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制定《非税收入管理指引》,规范非税收入申报、征收、强制执行等流程和文书,建立风险防控指标,纳入绩效考核,稳步提升非税收入征缴率,实现非税收入平稳增长。
  (五)做好新税征缴准备。1.关注税制改革动态,与总局建立定期沟通机制,把握税制改革进度。2.参与新政制定研讨、征管机制设计,提前熟悉政策,搞好调查研究,推动政策落地,实现首个征期开门好。3.与环境保护部门对接,全面分析环境保护税税源情况,提前研究管理措施,做好开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收入管理。1.加强税源调查摸底,开展经济税源分析,全面掌握税源状况,科学把脉变化趋势。2.综合分析经济发展、政策变化、税收征管及一次性因素情况,合理确定各单位指导性收入目标;科学确定各部门增收目标,增强组织收入合力。3.研究营改增后税源总量、结构变化及入库规律,构建新型收入实时监控模型,提高预测准确率。4.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局和业务处的沟通协调,增加组织收入合力,服务社会发展大局。5.建成组织收入管理考评体系,完善收入增长率(任务完成率)、预测准确率、纳税评估入库率及比重、稽查比重等指标,客观反映组织收入和征管努力程度。
  (七)加强税收分析。1.深入开展税收形势分析、经济运行分析、税收风险分析和政策效应分析,发挥好税收分析服务领导决策、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税收征管的作用。2.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协商市国税局,定期交换税收数据,提高利用效果。3.完善税收分析表,实时调整税收分析表体系,加强税源监控,反映组织收入成果。
  (八)加强会计管理。1.跟踪、分析和处理“金三”优化版报表系统,提高数据生成准确性,完善报表系统可用性,提高报表编制质效,减轻基层负担。2.积极协调国库解决退税业务需报送纸质资料问题,实现无纸化退税。3.定期开展税收会计和票证检查,以查促管。
  (九)开展税收调查。1.深化重点税源报表国地税合作,实现国地税报表户源头统一认定、前台统一报送、后台分头审核。2.开展全国税收调查国地税协作,实现被调查纳税人报送一次报表、面对一个“税务局”。3.依托减免税核算系统,开展减免税调查,减轻纳税人和基层局负担。
  二、深化征管体制改革
  (十)跟进新征管法修改。1.建立健全税额确认等新征管制度。2.做好税收征管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十一)推进国地税数据互通共用。1.落实涉税信息采集共用办法,统一国地税共用事项信息采集流程,完善国地税协作平台和电子影像共享系统,实现数据互通互用。2.探索拓展共用事项业务范围,扩大数据互通互用范围,提高国地税合作水平。
  (十二)推进委托代征。1.规范委托国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环节地方税收行为。2.继续推进委托国税部门代征代开发票环节地方税收行为。3.推进国税、地税共同委托第三方代征税费,堵塞征管漏洞。
  (十三)深化国地税合作。1.深入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联合开展国地税合作工作督导和调研,推广合作经验。2.深化“一照一码”、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等事项,实现合作业务全覆盖。3.完善国地税远程电子申报系统,实现增值税、消费税申报同时匹配城建税等附加税费申报功能。4.推进县级合作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十四)加强风险应对管理。1.科学制定2017年度税收风险管理计划;优化风险管理平台,建立健全风险分析模型和指标体系。2.推广应用决策二包应用辅助系统,实现对风险任务的筛选、基层局风险点提报、无法联系纳税人登记管理及已筛选风险任务互斥情况查询和已完成应对纳税评估任务的抽查选案。3.建立涉地税收一体化风险管理指标模型,实现涉地税收关联管理,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信息,形成有地税特色的风险指标模型库。4.利用二包风险识别功能,探索开展如涉地税收、股权转让等重点涉税事项的专题识别,并不断拓展专题风险识别种类,为开展有特色的风险管理工作奠定基础。5.修订《税收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任务统筹管理办法》《纳税评估工作规程》和《税收预警工作规程》,制定纳税评估模板和相关文书,提高运用数据案头分析能力。6.做好信息增值应用,开展人机比对分析,配合税收风险管理系统,采集、剖析多层次、复杂信息,实现信息综合深度应用,提升增值应用效果。7.制定风险应对、稽查案件抽查流程。8.加大案件抽查力度,每年对稽查查办案件抽查不低于4户;在开展日常风险应对的基础上,通过分行业、分税种开展专项评估抽查,每年总抽查户数不低于60户。9.加强选案环节案头分析,提高抽查选案有效率;加强应对环节案头分析,为风险应对指明方向。
  (十五)探索自然人面对面风险管理。1.推广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预填申报表网上推送确认申报方式,同时释放税务机关监控的纳税人股权持有情况、工资薪金多处所得信息,增强对高收入者的威慑力,解决工资薪金多处所得难以联系自然人的瓶颈。2.探索建立高收入者自行申报后续管理制度,分类分级开展后续风险管理,并选择确定部分高收入者,开展直接面向高收入者的风险管理。
  三、转变税收征管方式
  (十六)转变税收征管方式。1.落实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强化征管流程管理,优化纳税服务。2.完善纳税人自主申报制度,建立健全与事中事后管理相适应的专业化标准化征管制度体系,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十七)建立风险管理体系。1.推进各部门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优化各单位税收征管资源配置。2.加强上下联动,落实分类分级管理,推行专业化风险管理。3.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优化风险管理运行体系,整合税收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的高效风险管理体系,实现无差别管理向差异化管理转变。
  (十八)完善税收信息系统。1.加强税收数据管理,推动税收大数据应用,提升税收管理决策分析能力。2.强化科技创新,建立健全以数据分析应用为核心、以信息化任务节点管理为支撑的现代税收信息化应用体系,实现系统外人工记忆向系统内痕迹化管理转变。
  四、夯实税收征管基础
  (十九)建立税务工商互动管理机制。1.完善外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探索联合工商部门加强纳税人后续监管。2.理顺各业务管理规范,确保税务登记业务运转顺畅。3.继续推进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工作。
  (二十)持续推进欠税清理。1.制定欠税清理行政强制工作指引,规范欠税强制执行行为。2.规范欠税清理程序,落实欠税清理措施,完成清欠任务。3.加强欠税清理考核,控制新欠,减少陈欠。
  (二十一)全面推行实名办税。1.完善互联网银联身份认证功能,实现国地税实名认证信息实时共享互认。2.进一步拓宽实名认证渠道。
  (二十二)贯彻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研究总局《税收征管规范2.0》,做好实施对接。2.完善《税收征管工作规程》,建立《税收管理任务事项清册》,明确专业化管理事项的工作标准、办理时限、操作流程和文书表单,巩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征管资料等基础事项。3.结合“金三”系统,规范易错税种申报。
  (二十三)规范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工作。1.查找个体工商户税收管理薄弱环节,规范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管理。2.联合国税部门研究个体工商户管理措施。
  (二十四)扩大“全市通办”范围。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优化“全市通办”业务流程及软件应用,扩大“全市通办”业务范围。
  (二十五)强化征管培训和档案管理。1.加强征管业务和“金三”系统应用培训,提高金三系统操作熟练度。2.修订征管档案管理办法,加强电子影像档案采集使用,实现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五、深化“互联网+税务”
  (二十六)推动“互联网+税务”应用。1.落实市局《“互联网 +税务”实施工作方案》工作规划,推动“互联网+税务”应用。2.继续深化在“互联网+申报缴税”“互联网+网上办税”“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移动税务局”“互联网+大数据云应用”“互联网+自然人体验”等方面应用。3.以提高纳税人体验、满足纳税人需求为目标,实施重点规划、重点建设和重点突破,不断提升信息化对税收管理、纳税服务工作的技术保障水平。
  (二十七)深化“金税三期”操作应用。1.加强“金税三期”运维力量,做好“金三”系统升级、参数调整等工作,及时回应和解决基层热点难点操作问题,确保系统持续、安全、顺畅运行。2.开发基于“金三”系统的决策支持平台,满足领导决策和基层应用等不同层面的数据查询、分析需求。3.研发“金三”任务管理系统。梳理事项清册,明确实现方式,展示办理情况;开发系统应用,促进税收管理痕迹化、规范化、法制化和系统化。
  (二十八)完善数据资源仓库。整合税收业务系统数据,广泛采集第三方涉税信息,建成涵盖各类涉税信息的大数据资源库,夯实数据分析基础;建设个性化的数据仓库和数据集市,满足多样化应用需求;归集整理涉税信息,建成统一、规范的数据资源池。
  (二十九)探索大数据欠税清欠能力分析。拓展数据应用范围,探索大数据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的应用;采用大数据、云计算和数据挖掘技术,分析欠税清缴能力、欠税趋势和欠税行为,构建相关模型,实现欠税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化。
  (三十)加强数据质量监控。1.建立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三位一体”的征管质量监控评价机制。2.建立日常征管事项风险应对体系,制定计分规则和运行机制,科学评价征管质量;完善监控评价机制,细化监控评价方法;建立异常情况报告制度。3.加强征管数据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分析和整改数据质量问题。
  (三十一)强化信息技术支撑。1.建立完善决策支持平台,利用税收数据资源,开展动态推送服务;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等深度应用,实现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变;完善决策支持平台一期系统项目,建设“金三”系统推广后的一人式、一户式、一局式。2.建立完善业务标准服务集成平台。规划搭建税收管理服务平台;探索实施国地税房地产、建安业管理一体化和自助办税终端合作办税。3.建立完善一体化网上服务平台。明确网上服务平台后续完善建设规划,制定标准,统一规范;改造升级网上办税厅,完善网上办税内容,实现全业务网办;完善网上办税厅“一人式”“一户式”查询;探索在线求助功能,在线查阅帮助,寻求在线解答,探索“众包协作”。4.研发青岛地税软件项目管理系统,规范软件项目管理流程和执行标准。
  (三十二)深化应用IT运维监控平台。1.实现平台监控精细化,持续扩大监控范围,力争覆盖中心机房、容灾机房全部设备和系统及各分局机房主要设备;精细化设置安全阀值,提高平台监控效率和精准性,实现故障自动预警、提前感知,变被动运维为主动运维、自动运维。2.完善IT监控与运维服务体系。引入规范化信息服务管理理念,将岗位设置与平台应用相结合,促进运维管理和信息安全管理规范化、流程化;建立信息化技术运维知识库,建立全国税务系统领先的IT监控与运维服务体系。
  (三十三)强化数据管理和防护。1.做好数据备份,完善数据备份策略,加强本地和异地数据备份,保障征管数据存储安全。2.保障数据库、中间件健康运行,定期组织巡检和健康检查,及时排除隐患及故障。3.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保障系统安全运行;完善数据库审计策略,实现操作留痕,防护重点敏感数据。4.扩容存储系统空间,解决横向外联区数据库的存储空间问题。
  (三十四)提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1.完善制度体系,重点完善基层局层面制度,并抓好落实。2.加强内网风险管控,开启更多主机安全类安全管理策略,加强对病毒防御系统的日常维护和重点普查,确保信息系统安全。3.做好软件开发全过程安全管控,实行“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完善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管理,做好重要信息系统等级保护。4.加强安全检查,开展2次安全大检查。5.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教育,组织信息安全视频培训,编发信息安全宣传资料,提升全员信息安全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六、推进法治地税建设
  (三十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进一步规范税务审批标准,优化审批程序,精简涉税审批办理资料,重点强化审批后续管理,实现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2.落实《税务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优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三十六)积极应对税务复议应诉。落实《青岛市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指引》,制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指引》,复议应诉事项纳入“金三”系统管理,运行行政复议应诉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过程监督监控,完善信息集中管理共享,实现税务复议应诉规范化。
  (三十七)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1.协同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逐步形成以我为主的法律专业团队。2.发挥专业法律团队在复议诉讼、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处罚及疑难案件听证、法律咨询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弥补决策法律漏洞,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保障。
  (三十八)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1.落实《青岛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强化科技装备的执法配备应用。2.探索整合执法痕迹信息,梳理执法类型事项,加强执法深度监控、执法评价和执法改进。
  (三十九)完善税收执法程序。1.落实《税务行政复议和解办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税收执法行为说明理由制度》《规范税款核定征收行政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制度,重点管理基层执法主体税收执法活动。2.将税收执法行为全部纳入“金三”系统,落实总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联合市国税局修订《青岛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适度扩大并规范简易处罚,建立规范行政处罚裁量长效机制。
  (四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1.落实《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青岛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范我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2.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和“三统一”办法,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确保执法依据合法有效。3.落实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健全市局机关税收政策答疑制度,定期开展税收业务答疑,帮助基层准确把握和适用税收政策。4.拓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完善纳税人和公众参与机制,从源头上规范税务人,方便纳税人。
  (四十一)开展“双基地”创建。1. 持续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积极鼓励法治创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2. 落实“七五”普法宣传教育,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促进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四十二)开展税收执法督察。1.推进内控机制建设。细化、落实征管、纳服等专项制度;升级内控管理平台,拓展内控风险指标,按月推送疑点指标,强化信息防控功能;强化风险结果运用,完善相关制度和管理方法。2.加强执法督察。跟踪督察资源税等税收改革,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察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促进“放管服”结合,加强后续管理;开展针对清税注销、核定征收、资本运作等热点问题和税收执法高风险领域的专项督察;开展针对税收执法信访和12366举报线索的专案督察。3.加强内、外审计。开展领导干部任中审计,改进审计模式,强化审计效果;成立配合审计领导小组,主动对接外部审计,落实审计意见。4.开展巡视检查,每年不低于领导干部的30%,确保巡视效果;加强对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干部廉政勤政以及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等方面的监督,严守纪律和规矩底线;加强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巡视预防、惩处、遏制、治本的职能。5.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落实总局《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督促问题整改落实,并纳入绩效考核和督办事项,确保整改实效;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力、屡查屡犯的单位,采取约谈等方式督促、批评教育;对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移送人事、监察等部门处理。
  (四十三)加强重点稽查查处。1.突出大要案查处。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统筹管理,组建专业化稽查团队,力争查办一批重大案件;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重大案件督办管理办法,加大重大案件督办力度,提高案件查办质效;强化稽查服务指导,加强指导区(市)稽查局案件查办;总结分析利用大要案件,形成典型案例,提炼稽查建议,发挥以查促管、促查的积极作用。全市稽查系统力争查办千万元以上案件5起,百万元以上案件20起。2.深入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强化市稽查局牵头、区(市)稽查局联动机制,提高税务稽查打击的准确性和震慑力;积极推行国地税联合检查,确保完成总局部署的重点税源企业检查任务,实现总局重点检查阶段本地重点税源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20%。3.深入开展区域专项整治,全年全市稽查系统力争开展2-3项专项整治工作。
  (四十四)加强稽查手段建设。1.开展国地税联合稽查。贯彻总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借助“金三”系统,实现结案稽查案件共享;依托国地税协作信息平台,聚合涉税信息,实时交换信息,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加强在税收专项整治、举报案件、重点税源抽查、轮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方面的合作,全年全市稽查系统力争联合查办1-2起有影响的案件。2.加强稽查信息化建设。推广应用“金三”稽查模块,上线“金三”稽查模块升级版;深化电子查账软件应用,提高稽查办案能力;完善电子取证规程,规避电子取证风险;推行“移动办公”实地检查,提高检查效率;完善稽查执法装备,适应现代稽查需要。3.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贯彻《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规范稽查文书使用和制作,加强稽查案卷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三级审理制度,坚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集体审理,探索创新审理方式,试行审理前置,推进税务稽查规范化建设;建立积案预防机制,优化稽查办案环节的关键节点,最大限度解决预防稽查积案问题;探索新的复查机制,依托《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扩大政府部门第三方信息提供范围,细化协作机制,争取支持配合;探索引入第三方参与集中复查机制,采取分环节流程式复查方式,提高复查实效。
  (四十五)加强稽查结果运用。1.加强“黑名单”和联合惩戒。贯彻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落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告及联合惩戒规定,提升联合惩戒质效,全年全市稽查系统力争查办20起黑名单案件。2.扩大稽查成果应用。通过稽查建议、稽查调研和案情分析等形式,分析检查发现问题,查找税收征管漏洞,发挥以查促查、以查促管作用;积极宣传稽查成果,扩大税务稽查影响力和震慑力;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引导和促进纳税遵从。
  七、提升纳税服务质效
  (四十六)持续完善办税服务风险防控机制。1.梳理办税事项执法服务风险点,制定《办税服务执法风险防控手册》,强化风险防控。2.动态管控执法服务风险,固化风险防控指标,实现系统自动监控预警风险,力争走在全国前列。
  (四十七)搭建“互联网+纳税人满意度”平台。1.完善“日常”+“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机制,纳税人满意度评价力争走在全国前列。2.借鉴国际测评税务服务质量做法,围绕总局考评纳税人满意度指标,探索构建青岛地税服务质量指标体系。3.搭建“互联网+纳税人满意度”系统,集成纳税人诉求、政府12315平台、办税服务综合管理、执法风险防控等软件,畅通纳税人诉求通道,实现满意度指标自动采集、直观展示,力争满意度调查进入全省、全国先进行列。
  (四十八)实施团队课题攻关。成立纳税服务课题攻关团队,创建课题领导机制、选题机制和评审机制等,探索开展执法服务系列课题攻关,持续提升服务质效。
  (四十九)打造“四位一体”新型办税平台。1.打造实体办税、网上办税、掌上办税、自助办税“四位一体”新型办税平台,为纳税人提供多样化纳税体验。2.创新国地税APP互联共用,为纳税人提供操作便利,实现“掌上办税完全融合”。
  (五十)深化纳税信用应用。1.深化纳税信用等级管理,联合市国税局,更换信用等级评定软件,评定2016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2.推进银税互动,探索与银行信息共享,与金融机构加强联系,切实解决守信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力争走在全国前列。3.参与社会征信体系建设,对纳入“黑名单”纳税人,探索在投融资、工程招投标、出入境等方面予以限制,激励守信,惩戒失信。
  (五十一)探索建立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社会征信系统。1.争取政府部门支持,扩大“纳税清单”应用领域,倒逼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夯实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基础。2.探索建立扣缴义务人和自然人信用管理,建立扣缴义务人履行扣缴义务信用程度指标,争取信用管理部门支持,将不诚信自然人信息列入“黑名单”,提高警示效果。
  八、加强党的建设
  (五十二)建立党员学习档案数据库。1.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原原本本研读《准则》和《条例》,建立党员学习档案数据库,做到“四落实”。2.开展以党委学、支部学、党员学,提升党章意识、党性修养、党员形象,为党旗添彩、为税徽增光、为税收中心服务的“三学三提三为”主题活动。
  (五十三)开展规范化党支部创建。1.把按照“支部班子好、职责履行好、组织生活好、品牌创建好、遵章守纪好、作用发挥好”的标准,开展“六有六好”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系统80%以上的基层党支部跨入“六好党支部”行列。2.开展“优秀党支部工作法”“十佳六好党支部”评选活动,形成一批党支部示范点,推动规范化党支部建设。3.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地税系统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提升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十四)开展党建品牌评估命名。1.立足“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以“税徽闪烁党旗红”为主品牌,重新评估命名原有党建品牌;深入挖掘和提炼党建品牌的主旨内涵,形成“一单位一品牌,一支部一亮点”的党建新局面。2.利用现有资源,抓好党建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建设,营造党建文化氛围。3.依托智慧党建平台、微信平台、微党课等载体,拓展党建阵地空间。
  (五十五)完善党建工作责任考评机制。1.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行党建工作三级联考机制,把抓党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2.按照总局“下抓两级、深抓一层”的要求,指导和督促基层党支部书记全面落实“一岗双责”。3.以“两个责任”为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监督责任落实倒逼主体责任落地。
  九、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五十六)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和人事管理。加大基层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力度;配齐配强基层局领导班子;召开好两级党委民主生活会;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做好新公务员录用工作。
  (五十七)加强教育培训。1.制定人才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力争到2020年全部80、90后干部成长为岗位骨干。2.鼓励分局成立区级人才库,形成区级、市级、省级、总局四级人才库,并实施年度动态管理。3.制定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工作方案,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4.开展“互联网+教育”,探索利用内网平台或微信公众号,开展远程教育,提高学习灵活性。
  (五十八)加强档案管理和老干部工作。1.规范个人事项申报管理,做好个人事项申报抽查工作。2. 改造档案室,实现全系统干部人事档案集中管理,实现人事档案数字化。3.做好老干部培训工作,举办4期老干部培训,探索建立老干部业务、党建等顾问团队,发挥老干部余热,增强老干部归属感。
  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五十九)压实主体责任。1.明确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事项,做好部门分工,明确分管领导、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2.落实听取下级主体责任工作情况汇报等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3.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规定,明确谈话范围,加强纪律要求。
  (六十)落实监督责任。1.深化“三转”要求,改进资源配置使用模式,完善报告考核制度,优化抓早抓小措施,修订《廉政谈话管理办法》,探索日常监督主体责任落实途径。2.落实“两个责任”,丰富完善责任清单,明细主责部门和监督事项,统一表单文书标准、格式,升级系统管理平台,提升智能管控能力;以“四种形态”运用为重点,细化操作办法,硬化工作责任,强化运用监督,提升运用规范;聚焦党纪党规、作风建设和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强化督导检查,提升监督实效。3.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强化执纪审查治本功能,完善问题发现机制,提高线索初核比率,严明调查审理责任,扩大执纪审查效应。4.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省局“纪律行动”部署,把纪律要求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和每名工作人员,使明责守纪成为常态。
  (六十一)强化作风建设。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紧盯年节假期等重要时点和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办公用房超标等重要环节,坚持正风肃纪,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2.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问题,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切实解决“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3.发挥“行风在线”“纳税人日”等媒介的桥梁作用,及时了解纳税人关注的热点和遇到的难点,切实解决和回应纳税人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
  (六十二)开展廉政教育。1.强化常规教育。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有效解决地税干部队伍的思想纯洁性问题。2.突出警示教育。继续利用内部网站和自办刊物,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做到警钟长鸣。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发挥社团组织作用,积极开展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依托廉政文化墙、屏、栏、网等资源,努力打造具有青岛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在全系统营造崇尚廉洁的良好氛围。
  十一、加强保障建设
  (六十三)深化基层建设。1.回应基层呼声。找准基层建设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增强抓基层建设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畅通基层诉求表达渠道,积极协调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和问题。2.总结基层好做法。注重培育巩固基层亮点,打造有影响、有特色的基层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基层建设水平。
  (六十四)加强绩效考核管理。1.优化考评分类。继续对基层局、市局机关实行分序列考评,既体现分类的精细化,又反映考评的公平性,调动各方面积极性。2.优化加分项目。科学设计加分项目,控制加分总分值,聚集税收工作主业。3.加强差异考评。保持分档指标数量,实行各部门个性指标差异化考评,个性指标得分与总局、省局加分、市局主要领导批示等紧密挂钩。4.减轻基层负担。控制指标总量,市局对基层的考评指标个数低于总局、省局对市局的考评指标。结合“金三”系统,减少定性指标,机考指标比例达40%以上。5.强化系统考评。完善绩效考评规则和加减分项目,合理确定指标得失分与加减分项目的匹配度。6.完善辅导机制。加强软件查询,及时掌握情况,制定问题清单,集体分析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实行面对面辅导,找准改进方向,完善改进措施。
  (六十五)强化行政管理。1.修订政务信息公开目录,探索建立正面清单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2.建立“互联网+行政管理”工作体系,巩固楼宇管理项目,完善事务管理平台,探索推行“数字化会议”,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3.建立重点工作汇报部门协作机制,开展“业务与写作”综合培训,实现业务与文秘综合岗位人员素质“双促进、双提高”。4.建立督办事项完成质量评估办法,探索将基层请示、机关答复事项纳入“互联网+督查督办”系统管理,不断提升督查督办质效。
  (六十六)加强财务管理。1.强化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建立预算源头和过程监督防控机制,强化预算源头控管;加强预算执行考核,强化支出预算刚性约束;优化财务预警评价体系,严格财务收支行为,降低财务风险。2.细化财务管理规定,规范财务收支管理,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支出审批和审核控制。3.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打造“政府采购信息平台”升级版,实现政府采购“计划与申请、任务启动、痕迹记录、过程公开、节点控制”链条式管理;加强需求管理,强化履约验收,实现采购监管从程序规范到采购效能评价的转变。4.全面规范资产管理。推行资产购置、领用、报废处置的全周期管理,建立全系统资产管理平台,加强资产日常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5.做好统筹服务保障工作。
  (六十七)构建宣传大格局。1.营造税收共治舆论环境。巩固大众日报、青岛日报、青岛电视台等主流媒体阵地,发布权威声音,加强税收舆论引导;拓展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放大税收宣传效应;加强纵向横向、系统上下、机关内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形成宣传合力。2.开展重大主题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12万申报、个人所得税及环境保护税改革、国税地税合作、评先树优、反腐倡廉等重大主题宣传活动。3.开发“互联网+宣传舆情”工作平台。整合新闻宣传和舆情防控资源,增强新闻宣传声势,扩大舆情监控范围;与总局、省局加强联系,提高舆情处置能力。
  (六十八)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效。1.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通过微信群,了解干部职工所思、所想、所盼,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跟进疏通,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实效;开展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活动,坚持普遍谈与重点谈相结合,紧贴实际找问题;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形势任务教育,提高政治认同、职业认同、感情认同。2.加强人文关怀。建立干部职工健康关怀和困难救助机制,积极为困难职工解难事、办实事,增强干部职工的团队归属感;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健康查体、开展健康教育讲座,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健康档案。
  (六十九)深化行业文明创建工作。1.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争创活动,实现文明创建成果提档升级;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开展争创“服务名牌”“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文明服务明星”等先进的推报工作。2.健全典型培树、典型带动长效机制。建立先进典型人才储备库;宣传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开展学先进、争先进、创一流业绩活动。
  (七十)培植、弘扬地税文化。1.采取主题宣讲、教育引导、媒体宣传等方式,结合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融入税收管理和干部职工精神世界。2.积极在“身边人、普通事”中挖掘道德亮点,大力宣传身边的道德事迹、道德人物,培育崇德向善的良好风尚。
  (七十一)规范工、青、妇联工作。发挥妇女组织作用,开展妇女论坛和巾帼建功活动;建设地税书屋;关爱患病干部职工;建设机关保健室;组织文体活动;建立爱心妈妈小屋;建立EAP(职工心理建立服务)工作室。
  (七十二)加强税收科研。1.建立和完善税收科研电子库,搭建税收科研平台,打造全国税收科研亮点工程。2.建立重点课题联合攻关、基层科研能力提升和税收科研交流协作机制,不断提升全系统税收科研水平和课题研究质量,力争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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