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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7]8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2-21
实施时间: 2017-2-2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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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地税局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70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17]10号)的工作部署,加快建设服务型地税机关,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以“提升·创响”为主题继续开展“春风行动”,努力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全面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结合青岛地税工作实际,制定全市地税系统2017年“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及工作配档表,请全面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改革方案》,以“提升·创响”为主题,以纳税人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机制建设为抓手,以“互联网+税务”为助力,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精准发力、公正执法、合力共赢,打造效能税务、智慧税务、便民税务、公平税务、协作税务,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创响具有鲜明税务特色的纳税服务品牌。紧扣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发现的问题,共推出5类18项33条便民措施。
  二、行动内容
  (一)提速减负,打造效能税务
  1.减少办税等候时间。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通过移动互联网为纳税人实时提供办税服务厅等候人数、已办理人数等排队信息,方便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提高办税效率。针对办税“波峰”“波谷”情况,在办税“波峰”期大力推行预约办税,提供网上、掌上等多渠道预约服务,减少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时间。优化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落实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指引要求,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减少信息重复录入及复核时间,探索由纳税人通过互联网、手机客户端或自助办税终端提前录入申报所需税源信息,探索实行同城通办或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业务联办,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2.简并涉税资料报送。简化发票代开业务资料报送,简化非居民企业源泉扣缴信息申报,为纳税人和基层税务机关减轻负担。
  3.推广年所得12万以上个人所得税预填申报表网上推送确认申报方式,同时释放税务机关监控的纳税人股权持有情况、工资薪金多处所得信息,解决工资薪金多处所得难以联系自然人的瓶颈。
  4.提高纳税申报质量。优化网上申报系统,纳税人填写基础性数据后,由软件进行数据审核、逻辑计算、分类填写,有效辅导纳税人快捷准确填写申报表,提升申报质量。为纳税人提供企业所得税申报疑点数据的校验、反馈和提醒服务,减少纳税人申报错误风险。
  (二)创新服务,积聚智慧税务
  5.升级改造服务平台。升级改造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实现热线、网线、无线互联互通,支持对纳税人开展咨询、宣传、权益保护、信用管理等服务,同时统一整合办税服务入口,通过与纳税人的多元化互动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
  6.拓展发票开具方式。提供增值税发票代开网上、掌上预申请功能,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平台、手机APP等渠道代开发票,税费一体化征收,选择物流配送或窗口及自助终端自取纸质发票服务,实现发票代开“线上办理、线下开具”。
  (三)精准发力,唱响便民税务
  7.加速实名办税进程。加大实名办税推行力度,线上线下采集纳税人及其代理人身份等信息,强化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针对实名办税纳税人开展个性化服务,减少资料重复报送,加强内部风险管控和外部结果推送,完善“登记、办税、服务、管理”全过程实名制。
  8.推进办税制度改革。加强整体协调和业务统筹,促进分税种、分业务设置服务事项办税模式的转变,推动关联度高的业务事项归并整合。推进纳税人自主申报,还责还权于纳税人,探索推行信用管税办税制度,健全和完善纳税服务基础管理制度。
  9.扩大区域通办范围。进一步拓展同城通办和全省通办的业务范围,在全省通办的基础上提升业务通办的层级。
  10.拓展热线服务功能。充分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第三方平台等新兴媒介,为纳税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咨询辅导服务。推进12366接受违法举报工作,建立涉税轻微违法行为“快捷处理通道”。
  (四)公正执法,营造公平税务
  11.完善税收执法程序。积极推行《全国税务稽查规范(1.0版)》,健全税务检查、处罚告知、处罚听证、集体审议、作出决定、文书送达等制度规定。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
  12.创新税收执法方式。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体现执法公平,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和实施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
  13.巩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完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税收征管配套措施,做好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后续管理工作,加强改革效应分析,积极开展后续事中事后监管。
  14.强化纳税信用管理运用。持续扩大纳税信用评价覆盖面,探索开展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的纳税信用评价。持续扩大“银税互动”受惠面,将守信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类型纳税人纳入“银税互动”受惠范围。
  (五)合力共赢,构建协作税务
  15.加强缴税方式技术支撑。加强POS机、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技术支撑。试点居民企业网上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16.深化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探索政府统一建设办税服务厅,整合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服务资源;在此基础上,推广办税服务厅“一窗一人”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模式,实现涉税业务一窗办理。联合开展遵从合作、风险提示等大企业纳税服务工作。
  17.扩大社会合作范围。充分利用银行、社区、街道等网格化网点,在银行自助服务区和街道办事处等地配置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设备,延伸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逐步委托邮政等机构代开发票、代征税款。对接现代物流实现涉税业务文书线上线下(O2O)配送或约时定点领取服务。
  18.服务国家发展战略。结合“走出去”纳税人需求,继续落实和完善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各项税收举措。
  三、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春风行动”的重要意义。落实改革任务需要“春风行动”拓展提升,优化营商环境需要“春风行动”持续发力,满足纳税人期盼需要“春风行动”常抓不懈,创响服务品牌需要“春风行动”久久为功。近三年开展的“春风行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办税全面提速、服务全面规范、合作全面深化,打造了税务服务特色品牌,树立了税务部门良好形象。各级各部门要从纳税人期望出发,认真梳理和总结历年“春风行动”中的便民办税有效措施,通过开展“春风行动”持续推出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切实实现成果转化,让地税服务品牌更响、管理效能更优、社会形象更佳。
  (二)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春风行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解决跨部门行动项目。各牵头部门要对具体行动任务负责,主动联系总局对口司局,把握工作节点,明确参与单位、部门和工作分工等具体要求,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尽快取得突破。及时协调处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细化各项措施的落地方案,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见实效。要认真查找工作短板,有针对性地解决纳税人关心的“痛点”问题。
  (三)加强宣传报道。加大春风行动的宣传力度,结合实际制作宣传册、小视频等各类宣传材料,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互联网媒体平台和税收宣传月等专题活动,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营造“春风行动,四季拂面”的良好氛围。基层工作处负责制定“春风行动”宣传报道方案,充实宣传内容,丰富宣传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形成宣传声势,开展连续性、递进式宣传,务求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各单位要及时将“春风行动”取得成效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各单位、各部门每月至少向基层处和纳服中心报送一篇高质量的春风行动信息。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部门要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检查“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探索组织专业机构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估。市局根据“春风行动”进展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并做好迎接总局督查工作准备。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每季度结束前5日,将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纳服中心,由纳服中心汇总后报总局。
  附件: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配档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2月21日

相关附件:
附件:2017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意见配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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