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网报纳税人增加办税人员联系方式校验功能的温馨提示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8
实施时间: 2018-4-28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06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网上申报纳税人:
  为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便利税务机关向您推送涉税通知、涉税风险提示、涉税温馨提醒,从4月30日起,地税网报纳税人在登陆网报界面时增加办税人员联系方式校验功能,具体如下:
  一、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采集
  使用“CA密钥”和“识别码+密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首次登陆后系统将弹出提示页面要求纳税人填写办税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并向该号码发送验证码(非本省手机号码将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同步更新金税三期税费征管系统办税人员的联系方式。
  使用“手机动态码”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首次登陆后系统自动校验其在网上申报客户端预留的联系方式与我局金税三期系统登记的联系方式是否一致,若两者不一致,则需纳税人填写办税人员的有效联系方式后重新验证,验证通过后系统将自动同步更新金税三期税费征管系统办税人员的联系方式。
  二、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校验方式
  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的纳税人,系统将向金税三期系统登记的办税人员联系电话发送验证码进行验证(非本省手机号码将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验证通过则可正常进行网上申报。
  三、办税人员联系电话校验的时间
  已通过办税人员信息采集的纳税人每月首次登陆网报系统时须进行短信验证码(非本省手机号码将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验证,系统将向金税三期税费征管系统登记的办税人员移动电话发送短信验证码,通过验证后本月再次登陆则不再校验手机号码;若手机验证不通过,将无法进行网上申报。
  四、更改办税人员联系电话路径
  企业办税人员联系电话需要调整的,要及时在网上申报系统自行修改,方式如下: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界面首页,点击右上角“办税人员联系方式采集”按钮,进入“办税人员联系方式采集”界面自行修改办税人员联系电话。
  在本次办税人员信息采集校验后,若企业登记的办税人员手机号码因人员工作变动等原因,没有及时更新调整造成无法接收到验证码通过校验登陆网上申报系统的,则需要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修改办税人员联系电话。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 2017/11/27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6/9/1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 安徽省国家税务 2018/2/1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云南省国家税务 2017/6/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身份 河北省国家税务 2016/5/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 宁波市国家税务 2017/3/1
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推行办税人员实名信息 2018/9/25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 国家税务总局天 2018/7/5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7/5/1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实行办税人员实名办税的公告 江苏省国家税务 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