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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号
发文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8-5-29
实施时间: 2018-6-1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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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经风险评估,决定自2018年6月1日起,取消对部分产品(清单见附件)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上述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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