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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8]16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3-9
实施时间: 2018-3-9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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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江苏证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保监局,省国资委,财政部驻江苏专员办: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日至6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申请者按要求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此表可登陆财政部网站(www.mof.gov.cn)“会计司”中查阅下载。在宁企业将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外地企业将材料报送至当地设区市财政局会计处或者邮寄至省财政厅会计处(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对申请者进行集中选拔笔试,考试为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联系单位及电话
  江苏省财政厅会计处,02583633203(传真)。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 做好文件转发、政策宣传等工作,组织、动员具备条件者积极申报。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18年3月9日

相关附件:
附件: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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