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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绍政办发[2018]22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时间: 2018-5-15
实施时间: 2018-5-1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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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5日
  2018年绍兴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要点
  为持续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同步撬动其他各领域改革,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全力争创高质量发展新优势,根据省委、省政府“将‘最多跑一次’改革进行到底”的要求,现就2018年我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全面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实现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全覆盖,打造政务服务“数据城市,云上绍兴”,确保我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继续走在全省前列。
  (一)全面推行“一窗办”。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全面推行“无差别全科受理”,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进一扇门,取一个号,跑一个窗,办一件事”。5月底前,做好上虞区等先行开展“无差别全科受理”地区的跟踪指导和经验总结工作;7月底前,全面推行市、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无差别全科受理”。
  (二)统筹推进“全城办”。在市域范围内打破地域限制,改变政务服务按照属地管辖权进行申请受理的传统模式,建立“一窗受理、受办分离、同城通办”的政务服务新模式。6月底前,400个以上重点事项实现市区“同城通办”,力争年底前实现“全市通办”。11月底前,推进县域内向乡镇、村居延伸,实现县域内全域通办,最大限度满足群众就近、多点办事需求。
  (三)大力实施“一证办”。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个人身份证件作为统一标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实现涉及政务服务事项的证件数据、相关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行业互认共享,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10月底前,96个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证通办”,占涉民事项总办件量的85%以上;50%以上民生事项实现“一证通办”。
  (四)积极推广“移动办”。借助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事项手机终端“一键可办”为目标,建设集咨询、预约、申请、办事、查询、评价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办事”APP,梳理公布移动办事事项清单,制定适宜手机端办理的业务流程。11月底前,完成各类移动办事应用开发,实现50%以上便民服务事项移动可办。
  二、工作任务
  (一)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1.推进“最多跑一次”事项全覆盖。加强“最多跑一次”事项梳理改革,6月底前,除法律法规对办事程序有特别规定的事项外,实现所有事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2.优化完善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8月底前,根据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八统一”要求,加快推进各级各部门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的统一和规范,完善“一事一指南”“一窗一清单”。落实“减事项、减次数、减材料、减时间”要求,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权力运行“业务流”,开展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梳理规范“一件事情”。全面落实省级有关部门统一规范并实施的同一层级多部门办理“一件事情”和跨层级多部门办理“一件事情”改革。11月底前,结合各地实际,围绕群众和企业需求,进一步拓展“一件事情”范围,并在“一件事情”的名称、材料标准、流程规范等方面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4.开展权力清单“回头看”。以省市县三级目录库为基础,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央、省、市有关简政放权文件,对权力事项进行一次比对规范,形成市县两级部门权力事项参考目录,进一步厘清各地各部门权责界限,强化日常动态调整管理工作机制,不断夯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基础。(责任单位:市编办,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5.提升政务服务效能。5月底前,除省跑办明确的不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办事事项外,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并建立高效便捷的预约办理和咨询服务机制。6月底前,建立窗口受理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推行业务能力考级制,不断提升窗口人员“全科受理”能力和后台办理人员“多部门协同办理”能力。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绩效待遇,积极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干部。(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二)深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领域改革。
  1.全面推进在线平台2.0版应用。9月底前,全面应用“一口受理、在线咨询、网上办理、代办服务、快递送达”办理模式,在线平台2.0版全面应用,实现100%网上申报、100%网上审批、100%办件回转、100%代办项目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2.优化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优化项目审批流程,11月底前,全面实现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跑一次”,企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符合条件项目50天以内、一般项目开工前审批最多100天。(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深化竣工验收前相关领域改革,深入推进施工图联合审查、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联合踏勘等改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3.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5月底前,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项目自主权和主体责任,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推动事前审批向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服务转变。(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4.全面实施企业投资项目“一窗服务”制度。6月底前,实行企业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2.0版“一口受理”,线下依托投资项目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式”项目代办服务,建立由发改部门牵头的服务制度,经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由“一窗”代跑,环评、能评等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以“店小二”精神为企业提供全过程精准化代办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5.全面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改革。6月底前,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等符合规划的区域,围绕“事先做评价、事前定标准、事中作承诺、事后强监管”,开展工业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出让制度试点。实施“区域能评+区块能耗标准”“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水土保持等区域评价,项目用地均需随附能耗、环境、建设、亩产等标准进行“招拍挂”。(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6.全面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市场化改革。加快全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与省级网上中介超市平台融合对接,建立完善中介服务事项、中介机构、信用评价等数据库,拓展平台功能及服务范围,推进中介服务费用和时间双下降、质效双提升。8月底前,推进中介机构功能整合,发展具有全套资质的综合性中介机构或中介机构联合体。(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发改委,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7.加强投资项目信用监管。11月底前,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加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中的信用建设,探索建立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红、黑名单制度。加快“531X”信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红、黑名单为重点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加快形成“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的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8.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6月底前,根据省统一部署,制定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
  1.推进“1363”公共数据共享体系建设。依托阿里云技术建设绍兴市电子政务云平台,搭建1个政务大数据中心,完善公共数据交换、数据共享、数据资源管理服务3个平台,建设电子证照库、人口综合库、法人综合库、信用信息库、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库、空间地理信息共享库6个数据库;构建标准、安全、管理3个支撑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2.推进电子政务服务支撑。优化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建设和应用,深化基层治理综合信息系统应用。加快推进电子签名、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归档等工作,形成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归档、保存、利用的长效机制,12月底前实现全市“最多跑一次”事项电子文件归档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编办、市档案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3.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以需求为导向,推进数据“全归集、全打通、全共享”,8月底前实现市、县系统与“一窗受理”平台对接,并逐步向乡镇(街道)延伸。除特殊事项外均开通网上办理渠道,大力提升网上办事便捷度。(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4.统筹建设公共数据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开展部门政务专网整合,拓展电子政务视联网应用。(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四)深化商事登记领域改革。
  1.加快推进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进一步为市场主体提供便利化服务,降低市场准入门槛,11月底前,在所有市场主体类型中推广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2.压缩企业开办时间。10月底前,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实现常态化企业开办(从受理到领取税务发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
  3.加快“证照分离”改革。积极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11月底前,在4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其他市级有关部门,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政府)
  4.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扩大名称自主申报试点,探索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开发应用市场准入“证照联办”系统,实行商事登记由行政服务综合窗口“一窗受理”,涉企证照由市场监管部门通办。推进经营范围登记便利化、章程和合伙协议审核便利化等改革,推出个体工商户申报、企业名称查询APP软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五)深化便民服务领域改革。
  1.优化便民服务网点空间布局。6月底前,推广银行网点办理营业执照、邮政网点代办机动车驾驶证等工作模式,将银行、邮政等网点纳入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办事网点电子地图编制工作。5月底前,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地理信息系统,完成市县乡村四级电子版、纸质版和APP版便民手册编制工作。6月底前,建立长效维护机制,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办事基本信息,切实解决咨询难问题。(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规划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3.加快涉民服务改革。深化不动产交易税收登记全过程“最多跑一次”改革,9月底前,实现不动产办理全过程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制推广“60分钟内领取不动产证”做法,实现水电气、有线电视、宽带、公积金、银行服务等事项联动办理。10月底前,进一步深化职业资格、社保医保、户籍、出入境、机动车办理等领域改革,实现职业资格、社保医保和公安管理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各区、县〔市〕政府)
  4.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医疗等领域延伸。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着力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和环境,推进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动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切实加强分级诊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妇幼保健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各区、县〔市〕政府)
  5.推进镇村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推进“一窗办理、集成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按标准建设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配备综合性自助服务设备。10月底前,全市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按标准建设全覆盖,其中“示范型”中心占30%以上。大力推进“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建立“镇村前台综合受理、县级后台分类办理、镇村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改革乡镇(街道)、村(社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6.完善政务咨询投诉平台功能。10月底前,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深化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的政务服务咨询功能。(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开发区管委会)
  (六)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推动监管执法信息化建设。根据省统一部署,形成部门监管清单,积极应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实现与信用管理系统、权力运行系统、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系统和基层治理平台系统的互联对接。大力推广应用“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综合执法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2.优化“双随机”监管机制。深化“一单两库一细则”建设,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文化等四个领域,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抽查、按标监管”的“一次到位”监管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各区、县〔市〕政府)
  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处罚职权划转,按照机构改革的要求推动更多行政执法机构合署办公、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办、市综合执法局,其他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市〕政府)
  4.加强智慧监管。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健全完善监管和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强化大数据分析和运用,提升智慧监管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七)完善改革试点项目统筹推广机制。
  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力度,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力支持诸暨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柯桥区开展以“最多跑一次”为目标的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集成式改革、嵊州市信息共享、新昌县村级便民服务标准化数据共享等省级试点工作。调研梳理全市“最多跑一次”改革负面清单,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难点问题“最多跑一次”改革先试先行项目,及时总结、复制、推广先试先行经验,放大示范带动效应,形成整体推进合力。(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强化横向协同,加快改革落地,每一项改革重点工作要建立工作专班,列出任务清单,围绕目标,抓住节点,倒排时间,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加强纵向协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改革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协调,帮助解决区、县(市)和市直开发区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常态化改革工作例会机制,交流改革经验,部署重点工作,解决难点堵点。
  (二)强化监督考核。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进度要求,形成项目清单,市跑办将根据项目清单开展定期督查和阶段性评估,并适时组织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满意度测评和政务环境评估,推动改革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一窗办、全城办、一证办、移动办”改革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市)工作推进情况定期报市“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题组,市跑办负责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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