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对外经贸 > 反倾销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公告
发文文号: 商务部公告2018年第44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发文时间: 2018-5-18
实施时间: 2018-5-18
法规类型: 反倾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9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的规定,2018年2月4日,商务部分别发布该年度第12号和第1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
  2018年4月17日商务部发布反倾销初裁公告,决定于4月18日起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本案调查过程中,调查机关收到大量下游用户的反映,认为案件调查将会提高下游养殖业成本,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影响广大消费者生活成本,不符合公共利益。经调查,调查机关发现近期国内猪肉价格持续下降,许多养殖户生计面临困难,在此情况下,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不符合公共利益。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高粱反倾销、反补贴调查。
  二、依据商务部2018年第38号公告征收的反倾销临时保证金如数退还。
  特此公告。
  商务部
  2018年5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对原产于印度的进口邻氯对硝基苯胺反补贴调查最终裁 商务部公告2018 2018/2/12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决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6/8
关于对产自朗盛德国有限公司和朗盛比利时有限公司的进口 商务部公告2017 2017/7/21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和日本的进口血液透析机进行反倾销立案 商务部公告2014 2014/6/13
关于同意韩华综合化学株式会社继承三星综合化学株式会社 商务部公告2015 2015/11/20
关于吡啶反倾销案延期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3 2013/9/16
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所适用反倾销措施进行 商务部公告2018 2018/2/5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进口干玉米酒糟反补贴调查最终裁定的公 商务部公告2016 2017/1/12
关于对原产于俄罗斯、日本和韩国的进口丁苯橡胶所适用的 商务部公告2014 2014/9/7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加拿大和巴西进口浆粕的反倾销初裁决 商务部公告2013 201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