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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的告知书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5-2
实施时间: 2018-5-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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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11%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为保证顺利、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请您及时对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合理有序进行升级
  请您于2018年5月7日前在线自动或下载升级软件包完成税控开票软件进行升级。由于前期节假日因素, 5月2日上班后,可能会因集中升级税控开票软件造成升级服务器拥堵,请您合理安排软件升级时间,错开升级高峰。
  如果您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使用金税盘的纳税人可拨打福建航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电话95113进行咨询;使用税控盘的纳税人可拨打福建百旺金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热线 400-61-12366或400-0591-345进行咨询。
  二、规范开具增值税发票
  请您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位后,按照正确的适用税率、商品和服务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果您开错发票,可以按规定进行作废或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
  如果您的商品和服务种类较多的,可要求服务单位上门辅导维护到位。编码不明确的,您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支持!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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