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在厦居住台湾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厦地税发[2018]34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4-23
实施时间: 2018-4-23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3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地方税务局,各直属、派出机构:
  为更好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的重要思想,依据国台办、国家发改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和厦门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现就在厦居住的台湾居民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厦居住的台湾居民,男年满16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16周岁不满55周岁的,可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或者通过居住地的村(居)委会办理参保城乡养老保险。
  二、在厦居住的台湾居民,可自愿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以厦门上年度月社会平均工资60%-300%为基数(7个档次),依20%的比例按月缴纳养老保险;也可选择以个人身份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以100-4000元为缴费标准(13个档次),按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三、选择个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养老保险的台湾居民,地税部门在参保后分配“一卡通用户号”,个人持“一卡通用户号”通过银行或者地税微信公众号办理委托扣款手续。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存足款项,地税部门将从委托银行进行扣款,逾期未缴款的,不允许进行补缴。
  四、参保的台湾居民在离开厦门时,应凭《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到地税办税服务厅或村(居)委会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保手续。
  五、以个人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台湾居民,在厦居住期间若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个人应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停保手续,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我市的社会保险。
  各基层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台湾居民参保缴费工作,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确保惠台政策落实到位。在具体办理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地税局规费处反馈。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4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 宁人社发[2013] 2013/4/7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 2025/3/4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江苏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 江苏省人民政府 1997/12/15
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4] 2014/7/1
青岛市全民所有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养老保险 青政发[1998]13 1998/8/24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 闽人社文[2022] 2022/11/23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温州市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4/12/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职工基本 2021/10/1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武政[1998]66号 1998/7/1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 豫人社规[2025] 202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