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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建立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人员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评协[2018]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注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8-4-20
实施时间: 2018-4-20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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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资产评估机构:
  为创新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监管方式,强化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拟建立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人员库,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行业自律检查人员。
  一、基本条件
  推荐的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55岁以下,持有资产评估师证书且执业5年以上,并担任评估机构部门经理及以上职务;
  (二)熟悉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和资产评估准则,熟练掌握评估技术,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
  (三)近3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
  (四)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五)热爱评估行业,能够持续完成省评协安排的检查任务。
  二、推荐要求
  (一)各资产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检查人员推荐工作,要在征求被推荐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本机构业务熟练、作风扎实、德才兼备的资产评估师推荐上来。
  (二)首席评估师、具有多种执业资格、受过表彰的资产评估师优先推荐。
  (三)本次推荐工作截至2018年5月11日,各机构填写《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见附件)并盖章后以扫描或者图片的形式报送省评协。
  三、对推荐的检查人员的使用和考核
  省评协秘书处将对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的检查人员进行审核和筛选,并确定行业自律检查人员库成员。省评协在开展的自律检查工作中,将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库人员参与检查工作。
  检查人员库实行动态管理。省评协将对检查人员在检查工作中的实际表现进行考核,对能够出色完成检查任务的,对个人和所在机构给予相应表彰;对不能胜任检查工作的,或因检查人员个人原因连续两次不能参加检查工作的,将取消其检查人员资格。各资产评估机构需要增补或更换检查人员的,可及时联系省评协并报送检查人员推荐表,省评协秘书处将适时组织重新审核并更新检查人员库。
  联系人:李敏晖;联系电话:0591-87097028;电子邮箱:33688558@。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
  2018年4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资产评估行业自律检查人员推荐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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