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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赣府厅发[2017]26号
发文部门: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7-4-27
实施时间: 2017-4-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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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江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27日
  江西省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6]44号),更好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提升我省品牌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推动供给结构和需求结构升级,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为切入点,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企业主体作用、政府推动作用和社会参与作用,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优化政策法规环境,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竞争力、高附加值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加快实现“江西产品”向“江西品牌”转变,为全省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供持续动力。
  二、重点工作
  (一)强化品牌基础建设。
  1.推行更高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制修订工作,推进现代农业标准化建设,完善工业领域标准体系,开展生产性服务业标准制定及试点示范,提高消费品安全标准和质量水平。积极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按要求开展国内外标准对比工作,推动企业更多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与科技互动,应用科技报告制度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围绕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在我省特色、优势领域推动自主标准国际化,加强与国际和国内发达地区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以“生态+”理念为引领,加强能效能耗、节能环保产业标准研制与实施。(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信委、省农业厅、省科技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环保厅,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源整合,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规划布局。鼓励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资本投资检验检测产业,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面向社会提供检验检测服务,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搭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质量检验中心。建立南方离子型稀土产业标准联盟,筹建油茶产品国家级质检中心和家具、钢材、建筑卫生陶瓷国家级质检中心(分中心),完成江西质监检测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科技厅等)
  3.搭建持续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建设产品设计创新中心,提高产品设计能力,针对消费趋势和特点不断开发新产品。加快推进企业研发中心、校企联盟、产业技术联盟建设,全面实施创新驱动“5511”工程和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新一代信息通信、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创新上取得新突破。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加快引进一批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建立以绿色生态标准创新平台、绿色产业标准化服务平台、农产品安全追溯平台、生态文明标准化平台、标准化人才服务平台、绿色生态标准创新联盟为核心的国家绿色生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江西),打响江西“绿色生态”这一最大品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4.推行商标品牌梯次培训计划。建立商标品牌基础数据库,引导企业创建使用自主商标品牌,鼓励企业按照市知名商标品牌、省著名商标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品牌路径打造商标品牌。鼓励支持集中度高的产业注册商标,打造集群产业商标品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业态重点企业的商标品牌培育予以倾斜支持。推动有条件的地方或企业创建商标品牌孵化基地,搭建商标品牌服务公共平台。(责任单位: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推动供给结构升级。
  1.促进农产品品牌提升。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参照出口农产品种植和生产标准,建设一批优质农产品种植和生产基地,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满足中高端需求。深入开展“生态鄱阳湖、绿色农产品”品牌培育,重点打造“四绿一红”茶叶、“地方鸡”和“鄱阳湖”水产品等绿色生态农产品品牌。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重点打造江西智慧农业平台,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深度融合,推进智慧农业建设。(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2.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依托我省铜、稀土、钨等资源及产业优势,重点加强高端铜基新材料、高性能硬质合金和高性能永磁、高效发光、高端催化等有色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应用示范。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程,推动制造业迈向中高端。加强企业质量标准品牌建设和智能化改造,形成一批高端化、智能化的制造业产品,推出一批制造业精品。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落实《中国制造2025》,抓好“万千百十”工程,推进个性化、定制化、柔性化制造,变“江西制造”为“江西智造”。鼓励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案,提高质量在线监测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支持企业创新产品设计,优化工艺流程,促进制造业升级。(责任单位:省工信委、省发改委、省国资委、省国防科工办等)
  3.提高生活服务品质。实施服务业质量商标品牌战略,培育一批生活性服务业知名商标品牌。支持创建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大力实施省级服务业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形成若干现代服务业的行业、地方或团体标准。加大旅游品牌宣传营销力度,不断扩大“江西风景独好”品牌影响力。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提供高品质养老服务供给。(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旅发委、省工信委、省卫生计生委、省农业厅、省民政厅、省体育局等)
  (三)促进需求结构升级。
  1.努力提振消费信心。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建设有公信力的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全面、及时、准确发布产品质量信息,为政府、企业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提供服务,为消费者判断产品质量高低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便于选购优质产品,通过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记录,鼓励中介机构开展企业信用和社会责任评价。严格执行质量诚信报告、失信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制度。将失信企业“黑名单”和行政处罚案件查处结果列入信息数据库,并推送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使违法企业付出失信成本,让守法企业获得诚信“红利”。加大对品牌企业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建立健全江西名牌产品、名牌企业退出机制。(责任单位: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统计局、省工商局、省发改委)
  2.推动农村消费升级。加强农村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知识宣传普及,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开展农村市场专项整治,清理“三无”产品。挖掘农村电商消费潜力,完善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邮政系统、供销社系统现有农村网点布局优势,支持电商和物流企业向乡镇农村延伸,支持“赣农宝”“邮乐网”“供销e家”等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和乡村电商服务站点建设,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格局。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平台开设特色地方馆,集中展示销售江西特色农产品。发挥生态优势和农业品牌优势,鼓励龙头企业参与农产品省外境外促销活动,推动优势特色农产品走向国内外市场。(责任单位: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供销社等)
  3.持续扩大城镇消费。开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推进智慧家庭等新兴信息消费应用推广。落实新能源汽车税收优惠政策,推进汽车充电桩和高速公路快充网建设,促进节能环保汽车消费。支持兴办养老、健康、医疗等服务机构,加快建设上饶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打造一批康养产业综合体,促进健康养生消费。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促进城乡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线上线下互动发展,全面带动城乡供给与消费。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加大节能节水产品、绿色建材以及环境标志产品等推广力度。(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工信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旅发委、省环保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等)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激励政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形成支持品牌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加强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向企业提供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促进品牌发展扶持政策,加大对自主品牌发展的资金投入,将质量保障和品牌发展的项目建设纳入重点支持范畴。积极引导企业加大对产品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二)营造良好环境。抓好品牌宣传,加大推介力度,组织优秀企业参与品牌价值评价,提升江西品牌竞争力、吸引力和美誉度。通过法制教育、媒体引导、质量宣传、服务推介等途径,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品牌建设,形成企业争创品牌、社会关注品牌、群众选择品牌的良好环境。加强品质监管和保护,建立并完善“打假保名优”运行机制,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惩治仿冒、假冒等侵犯名牌权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全省统一投诉举报平台指挥中心体系,建立质量违法行为记录及公布制度,健全执法打假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协调共治的打假维权体系,提升打假维权效能,优化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工商局)
  (三)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理解经济新常态下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力争尽早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研究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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