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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资法规[2016]75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3-24
实施时间: 2017-3-24
法规类型: 日常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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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国资委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第4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云南省国资委
  2016年3月24日
  云南省国资委关于加强省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的意见
  省属企业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依法治企是依法治省的重要阵地。近年来,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保障,但仍存在法治观念淡薄、法治体系不完善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水平,结合省国资委及省属企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云南的要求,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以进一步提升省国资委依法履职和省属企业依法治理能力为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加强公司法人治理,强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加快推进法治国企建设,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中心任务,依法推进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布局、分类监管、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重点改革任务,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2、坚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将法治要求贯彻国资监管、国企改革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努力实现法治全覆盖。以问题为导向,以关键环节、重要领域为重点,加强法治建设。国资监管围绕关系出资人权益、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等重大事项依法履职。省属企业以合法经营、依法治理为核心,突出抓好重点环节、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以点带面,带动依法治企工作全面推进。
  3、坚持权责明确,强化协同。依法明确权责范围,落实主体责任,坚持“责、权、利”统一。省国资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省属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严格遵守市场法律法规,依法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其他部门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责任,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工作合力。
  4、坚持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国资监管队伍和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努力营造全员守法氛围,进一步提高依法监管、依法治企的水平和能力。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省国资委系统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监管职责定位清晰,监管体系规范高效,监管针对性有效性明显增强。省属企业依法治企管理体系健全,决策依法规范,管理制度日臻完备,风险管控扎实有效,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落实,法治队伍建设和专业化水平取得新突破。
  二、依法加强国资监管
  (一)依法行权履职
  准确把握出资人代表职能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注重通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行使国有股东权利,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依法履行制定或参与制定出资企业章程、选择与考核企业管理者、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编制等职责,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尊重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最大限度精简出资人审批事项,把应该由企业管理的事项全部交给企业,切实管精、管少、管好,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依法完善监管体系
  基于《公司法》赋予出资人的职责、《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资监管机构的权利义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根据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通过制度文件“立、改、废、释”,建立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继续推进《云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立法,进一步理顺体制,激活机制。健全国资监管重大决策事项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范围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加强省属企业章程管理,规范章程制定、修订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事会建设,进一步强化保障、增强发展动力。
  (三)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
  围绕国资国企改革的中心任务,把握正确的改革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薪酬改革、分类监管等改革措施,依法推进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既要鼓励创新突破、先行先试,同时也要坚守法律红线和政策底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操作,有效避免和化解国资国企改革中的法律风险及其引发的其他风险,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三、依法治企工作重点
  (一)依法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健全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强化董事会建设,规范外部董事任职条件、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作用,落实董事会职权。健全监事会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监事会人员,加强对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监督。依法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工作规则及相关制度,形成权责明确、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依法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健全党组织参与重大决策机制,强化对董事和经理层履职行为的监督。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充分发挥章程作为公司内部宪章的重要作用,确保章程依法制定、依法实施。
  (二)依法完善决策机制
  细化各管理层级决策事项和权限,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健全重大经营决策审查机制,把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和员工依法参与确定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充分发挥企业职工民主监督作用,保障职工对企业重大决策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建立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推动依法履职,落实责任,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三)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各省属企业要根据法律法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将法律法规对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内化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把依法治企落到实处。在投融资、招投标、采购、并购重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经营管理领域和发展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运营等重点工作,制定完善规章制度,确保企业经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审核,明确企业规章制度起草、审查、修改流程,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加强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定期开展规章制度执行的流程梳理、效果分析,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效力。
  (四)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坚持法律风险防范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原则,建立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全覆盖。全面梳理企业业务流程,把握重要环节和风险节点,分析法律风险信息,制定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或手册,识别和评估法律风险,全面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对法律风险进行适时监控,定期开展企业法律风险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法律事务机构应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并做好防控工作,对已经出现的法律风险,要妥善制定化解方案,积极应对,维护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
  (五)着力提升法律管理水平
  各省属企业必须设立法律事务机构,明确职能职责,配齐配强专业法律事务工作人员。建立企业法治工作对标管理机制,设定对标指标,明确对标管理方式方法,强化对标管理工作落实。建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面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制度,以深入落实法律意见书制度为抓手,构建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法律审核服务水平。建立重大项目法律专员制度,全程跟踪项目推进,全程防范法律风险。建立合同审核和监管制度,不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建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规范知识产权的使用、许可使用、作价出资、质押担保、商业秘密保护等制度,采用各种有效法律途径和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规范境外企业公司治理、合规运营和法律管控。健全企业法律纠纷涉诉事项处置体系,进一步落实企业应对法律纠纷案件的主体责任。针对重大法律纠纷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省国资委报告。加快推进法治工作信息化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增强法治意识
  要不断强化依法治企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企的理念,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将依法治企贯彻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积极开展学法教育活动,完善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重要岗位、关键职务和业务骨干作为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努力提高企业全员法律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省国资委成立依法治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各省属企业要切实加强对依法治企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法定代表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企业领导人员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
  继续强化国资监管队伍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落实总法律顾问职责,进一步配齐配强企业法治工作人员,发展充实企业法律顾问队伍。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法治队伍忠诚于事业、忠实于法律的职业精神。注重专业能力培训,在公司治理、资本运作、知识产权、国际化经营等领域,尽快培养一批法律领军人才,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注重优化队伍结构,为依法监管、依法治企提供有力保障。
  (四)营造良好氛围
  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国资委系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充分发挥法律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引领规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加强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及时向省委省政府汇报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进展情况,争取有关部门的政策支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多途径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报道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成果,营造良好氛围。
  云南省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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