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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的意见
发文文号: 豫国资文[2017]41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5-18
实施时间: 2017-5-18
法规类型: 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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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管企业:
  今年以来,省管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整合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总体上不理想。有的企业对内部整合认识不足、紧迫性不强、力度不大,进展较为缓慢;有的企业子公司层级多,资源配置分散,业务交叉重叠、同质化竞争严重;有的战略定位不清晰,盲目扩张,造成无效投资和资源浪费;有的重规模扩张、大而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甚至在规模扩张中形成新的包袱和拖累点。为贯彻落实3月2日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会精神,加快推进省管企业内部资产重组整合,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出以下意见。
  一、主要原则和方式
  (一)主要原则。以推进供给侧改革为主线,以提升质量效益为中心,把内部资产整合重组作为省管企业深化改革、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内容,运用市场化方式,坚持加减乘除并举,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进一步优化省管企业内部资源配置,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遵循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遵循企业发展规律,一企一策,多策并举,推进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现有的业务板块和法人单位该合并的要坚决合并,该压减的要坚决压减,该出清的坚决出清,确保整合到位、取得实效。
  2.统筹协调推进。围绕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发展,推进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与省管企业外部、省管企业之间等层面战略重组工作相结合、统筹推进。落实深化国企改革要求,通过内部资产重组整合,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产权结构和组织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塑体制机制。
  3.依法规范操作。强化法治意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内部资产重组整合工作,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规范操作,维护各类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和职工利益,加强内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重组方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吸收合并、资产注入、业务重组以及内部资产划转等方式,整合重组现有业务板块和法人单位;通过产权转让、对外出资、改制退出、清算注销或依法破产等方式,妥善处置不具优势的非主业资产及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建设项目或僵尸企业。
  二、重点任务和目标
  (一)重新明确企业战略定位。
  1.明确战略定位。各省管企业要围绕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要求,落实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工作部署,按照《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抓紧对省管企业战略定位进行研究的通知》(豫国资规划〔2016〕32 号)要求,重新梳理、研究和确定本企业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市场定位、客户定位以及产品或服务定位。战略定位已有明确思路的企业,要抓紧向省政府国资委汇报。战略定位思路尚不明确的企业,要组织精干力量加快研究,尽快形成企业战略定位及主业发展或转型发展思路,为内部资产重组整合奠定基础。
  2.加快制定整合方案。已明确主业和非主业范围、确定战略定位的企业,要结合企业实际,修改完善本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总体方案,经董事会研究后报省政府国资委。已制定方案的企业,要按照深化改革要求,结合战略定位和主业范围,进一步细化落实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尚未形成方案的企业,要抓紧梳理,提出明确的整合思路和方案。
  (二)优化调整主业资产。
  3.界定主业范围。各省管企业要结合战略定位和改革发展要求,研究确定主营业务,其中大型企业不超过3 项,其他企业不超过2 项。各企业主营业务必须符合国家、省产业发展规划和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方向,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市场前景好、发展空间大的业务板块。
  4.整合同类及相关业务。根据主业板块现状和发展需要,按照资产同质、市场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加快同类业务合并重组,改组或组建专业化子公司,优化产品、市场和区域布局,减少同质化竞争。依托现有资源和技术条件,推进上下游子公司或业务重组整合,完善产业链条,促进形成配套协作、共同发展、互补支撑的主业发展格局。
  5.分类处置亏损业务。在摸底调查基础上,列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且市场前景不佳的主业项目和子公司清单,明确阶段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
  其中,省管煤炭企业要重点抓好化工板块分类处置工作。对纳入主业范围有市场、有效益的精细化工及化工新材料项目或公司,要进一步优化提升,增强盈利能力;对盈亏平衡或微利微亏、盘子较大的项目,整体处置有困难的,要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部分股权转让、在建项目合资合作等途径,降低运营风险,实现分步退出;对投入大、效益差或处于僵尸、半僵尸状态的公司或项目,要通过股权转让、改制剥离等途径抓紧出清,实现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三)清理整合非主业资产。
  6.明确非主业整合范围。除主业板块外,各企业要确定 1-2项有一定优势且与主业协同性较高的非主营业务。其它不符合战略定位和主业发展方向、无竞争优势的资产业务,要通过多种途径予以剥离或改制退出。
  7.加大非主业整合力度。各企业应制定分阶段的非主业整合重组工作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各企业工作计划应明确非主业整合的范围、整合方式、主要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要求,并纳入董事会对经理班子、所属企业年度考核目标,确保取得实效。
  8.加强战略重组的配合衔接。省政府国资委将结合省管企业外部、省管企业之间等层面的专业化重组,按照主业突出原则推进调整重组,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培育若干股权多元化的集团公司,提升专业化水平,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四)改革企业组织结构。
  9.加快集团总部职能改革。落实全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重心下沉、重塑职能的要求,将集团总部定位于战略管控中心,主要履行战略布局、资本运营、资源配置、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等职能,精简管理部门和岗位;生产经营职能下沉至各级子公司。
  10.压缩企业法人层级。在对各级子分公司进行摸底调查基础上,开展清产核资,理顺产权关系。按照提高产业关联度和突出主业的改革思路,结合主业优化调整、非主业整合以及僵尸企业处置,一企一策,通过多种方式有效压缩整合产权链条,改革退出长期亏损、不具优势的小弱散法人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国资委将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纳入战略重组工作体系,建立委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小组,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推动任务落实。省管企业是内部资产整合重组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提高认识,抓紧建立和充实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牵头的专项小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二)压实工作责任。省政府国资委建立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任务台账,明细各企业重点任务、主要目标,为工作督导和目标考核奠定基础。省管企业要对工作目标和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并与各级子公司、相关责任人签订责任书;对整合重组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由专人负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大督导力度。省政府国资委将结合工作台账,通过全面与重点、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方式,深入省管企业开展工作督导,并向省政府报告各企业工作进展情况。省管企业要把重点整合任务完成情况纳入集团公司经理班子、各级子公司年度目标,并加大督促力度,解决困难问题,做到工作有检查,任务有落实。
  (四)强化目标考核。省政府国资委将把省管企业内部资产整合重组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评价、领导人员薪酬挂钩,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给予通报批评。省管企业要结合重点任务分解和目标责任书,对各级子公司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对工作落实有力、成效显著的要给予激励,工作敷衍塞责、完成任务不力的,省管企业要严肃追责。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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