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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属企业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资[2017]25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3-8
实施时间: 2017-3-8
法规类型: 企业财务预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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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属企业:
  为推动省属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把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控风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17年度财务预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属企业要围绕做强做优做大目标,强化预算的战略引领、价值导向和经营管控功能,坚持“稳中求进”总体要求,合理安排2017年度收入、利润、投资、借款等各项预算目标,确保生产经营稳步增长,经营风险总体可控,资源配置更加优化,经济效益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相匹配。
  二、各省属企业要完善预算编制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组织机构,健全预算编制工作体系,确保科学合理规划年度财务预算。省属企业本部应当加强预算编制工作的统领和管控作用,指导各级子企业围绕集团总体目标做好任务分解工作,同时要协调部门、企业在预算编制中的分工与协作,形成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
  三、各省属企业要围绕总体预算目标,认真研判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相关政策走向,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阶段性特点,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实际,科学谋划2017年度各项预算安排。
  (一)业务(经营)预算。根据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认真分析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注重投入产出分析,科学测算产品产量或商品数量、价格、成本、效益等指标,合理确定年度经营收入总规模。预算安排要突出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控制与主业无关的业务,禁止变相安排融资性贸易业务,坚决退出亏损的高风险业务。对“僵尸企业”及特困企业治理、化解过剩产能、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内部同质业务优化整合、压缩管理层级等重点工作,做好资源配置等预算安排。
  (二)成本费用预算。契合业务预算安排,认真剖析主要成本费用驱动因素,持续优化成本分类和费用定额标准,加强与先进标杆对标,做精做细成本费用预算安排,提高综合成本费用利润率。成本费用预算要与业务预算相衔接,与收入预算相匹配,通过集中采购、招标采购、线上采购等方式,加大系统降本、技术降本的工作力度;严格控制差旅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用等支出,从细从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坚持效益导向,职工薪酬总额增长与经济效益增长相匹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与劳动效率提高幅度相适应,合理安排人工成本预算。
  (三)投资预算。围绕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集中力量发展核心主业和优势产业,促进国有资本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向产业链价值链的中高端集聚,向优势企业集聚,增强核心竞争力。严格控制投资风险,要充分考虑自身财务承受能力及自有资金保障水平,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严格控制高负债企业推高负债率的新增投资和境外重大项目投资,对于投资回报率低于综合资本成本率或同期银行中长期贷款利率水平的新增投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
  (四)资金(融资)预算。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合理安排年度资金需求,做好资金平衡预算,以现金流管理为核心,优化融资方式,做好资金保障和资金接续安排,维护资金链安全。对融资需求、债务水平、财务杠杆等实施严格预算约束,合理安排债务融资规模。深化资金集中管理,加快内部资金融通,减少“两金”占用预算安排,增强经营活动创现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按照节约、高效原则细化资金支出标准,从严设定资金支出预算,进一步压缩低效资金支出,未纳入预算的资金原则上不得开支。
  四、省属企业要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运用合并报表原则编制集团年度财务预算。由于预算编制假设发生重大变化,应当及时调整财务预算。省属企业要严格执行年度财务预算,加强年中业务(经营)、成本费用、投资、资金等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监督。
  五、各省属企业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4月底前报送省国资委。年中如进行调整,在调整时及时报送。省属企业在编制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处反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省国资委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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