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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国税发[2018]24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12
实施时间: 2018-3-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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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通知》(税总发[2018]2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改革意义
  推行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是税务总局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税收环境的系列重要举措之一。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落实税务总局“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把安徽打造成为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的工作要求,以实现纳税人线下“最多跑一次”、线上“一次也不跑”为目标,不断优化办税流程、压缩办税时限、精简办税资料。各级国税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紧密加强与同级地税机关的沟通配合,制定落实推进方案,明确分工和责任,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确保税务总局的创新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入培训清单内容
  2017年9月,我局发布了《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8号),2018年1月,我局发布了《安徽省国税系统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4号)。2018年2月,税务总局发布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2号)。在我局已发布的两批清单中,共有392项事项已具备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条件。各级国税机关要对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开展全面培训,确保办税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准确掌握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精神、清单的内容和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
  三、加强对外宣传辅导
  省局前期已经通过国税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发布我局“最多跑一次”公告涉及业务事项的办理途径、办税时限、办理次数、附报资料清单。省局即将编制《“最多跑一次”办税事项指南》,细化每一个办税事项的具体办理流程。各级国税机关要通过办税服务场所公告栏或电子屏公开清单内容,通过国税网站、微信群、QQ群、纳税人学堂等多种途径,向纳税人宣传辅导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条件、范围、流程和注意事项,切实提高知晓度,最大释放国家优化营商环境的红利,让纳税人真正享受“最多跑一次”的待遇。
  四、妥善处理舆情风险
  树立纳税服务无小事思想,积极回应纳税人的诉求,了解其利益和需求,做好沟通工作,严格执行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和报告制度,快速反应,表明态度,正面化解舆情危机,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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