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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6-12-31
实施时间: 2016-12-3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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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财政部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要求会计法制、会计标准必须适应环境变化不断完善、强化实施,会计从业人员必须转变观念、开拓创新,会计监管和宏观管理必须改进监管方式、形成监管合力和牢固树立服务理念,科学引导会计行业在未来五年健康顺利发展。为落实《规划纲要》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厦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区财政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规划纲要》的重大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会计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把《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贯彻落实好。要组织学习和大力宣传《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任务措施,交流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会计管理、全面深化会计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和创造有利条件。要加强《规划纲要实施意见》实施的组织保障,积极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针对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附件:厦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
  厦门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31日
  附件
  厦门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意见
  “十三五”时期(2016年至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建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会计体系的关键时期。为科学规划、全面指导未来五年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服务,财政部制定了《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具体贯彻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根据《规划纲要》,厦门市“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全面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建设、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会计服务市场建设、会计理论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和机制,全面推动会计转型升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基本原则是:坚持创新引领、坚持强化法治、坚持服务发展、坚持文化传承、坚持开放合作。
  总体目标是:深入推进会计工作法治化、信息化、现代化,使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标准体系深入贯彻、会计工作转型升级取得实效、会计工作者执业能力明显增强、会计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会计法制建设
  积极参与完善会计法律体系,广泛开展会计普法教育,加强会计监督检查。一是组织会计界积极参与《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等的修订;二是通过网站、微信、报纸、宣传栏、宣传册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会计法律法规和准则制度,广泛宣传加强法制、依法理财、维护国家财经纪律的重要意义,引导单位负责人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会计审计工作,引导广大会计工作者学好用好会计法律知识、自觉树立诚信理念,努力构建学法、用法、守法长效机制。三是认真开展对《会计法》、《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及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定期随机抽查与不定期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创新监管手段,主动公开检查结果,严肃查处违法会计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健全会计诚信档案和会计“黑名单”制度,将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的诚信记录和单位会计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理顺会计监管机制,整合会计监管资源,继续执行厦门市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十
  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会计监管合力。
  (二)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参与完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社会保险基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一是积极参与建立健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体系,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和政府会计制度,认真组织宣传培训,指导行政事业单位调整完善现有会计信息系统,在做好新政府会计制度模拟运行测试的基础上,确保新旧制度平稳过渡;妥善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相关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预算决算报告制度等政策的协调,稳步有序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实施,为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和健全完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奠定基础。二是参与研究修订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土地储备资金等基金(资金)类会计制度,并通过宣传、培训、业务指导等方式确保新修订会计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
  (三)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
  一是加强企业会计准则宣传、培训,对企业实施会计准则体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密切跟踪、分析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时了解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完善企业会计问题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市级会计准则咨询专家队伍,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会计准则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三是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与监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四是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实施的监督、指导。
  (四)推进管理会计广泛应用
  认真抓好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实施,提升会计工作管理效能。一是推动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贯彻实施以管理会计基本指引为统领、以管理会计应用指引为具体指导、以管理会计案例示范为补充的管理会计指引体系,确保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在单位中的应用效果,为单位提升价值创造力提供有力的抓手。二是采取政策宣讲、经验交流、成果推广、人员培训、理论研讨等多种形式和措施,深入推动管理会计广泛应用。三是建立与完善市级管理会计案例库,推动管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将典型的管理经验方法形成管理会计案例予以推广,供其他单位借鉴。四是促进会计人员掌握管理会计工具方法,深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和战略决策,进一步发挥会计工作在战略管理、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营运管理、投融资管理、绩效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促进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行政事业单位提高理财水平和预算绩效,促使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从记录价值向创造价值拓展,推动会计工作转型升级。五是宣传贯彻实施系列分行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推动企业切实改进和加强成本管理,促进管理升级。
  (五)加强内部控制规范实施
  一是加强对国有企业执行内部控制规范的政策指导,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密切跟踪了解上市公司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推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以及新三板挂牌公司有效执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二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促使行政事业单位对照内部控制量化指标体系,开展自评自纠,以评促建,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三是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内部控制规范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总结提炼各单位内控建设和实施的典型案例,积极推广各单位内控规范实施的相关经验。
  (六)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
  推进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有效实施,不断提高单位会计信息化水平。一是根据不断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继续扩大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XBRL实施工作试点,鼓励已实施XBRL的企业积极探索将XBRL财务编报功能与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结合,形成自动化的嵌入式报送,降低会计信息生产成本和企业内外部交易成本,促进企业数据的深度利用。二是认真抓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等制度的贯彻落实,在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信息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探索推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化工作,引导单位不断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基础工作,以业务流程为基础,利用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将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系统有机融合,推动会计工作从后台部门向业务前端拓展,从传统核算型向现代管理型转变。三是研究探索会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会计资料无纸化管理制度,在推广试点财政票据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企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电子化管理。
  (七)大力发展会计服务市场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推进代理记账业务不断发展,加强会计服务行业的行政监管。一是不断拓展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领域,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拓展涉税服务、管理会计咨询、法务会计服务等新型业务,推动注册会计师参与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推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促进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二是加强对代理记账业务的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市会计行业协会代理记账分会作用,强化代理记账行业自律,提高代理记账行业服务质量,促进小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小型经济组织选择依法设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制度,支持小微企业等的健康发展。三是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简政放权要求,简化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和变更备案,健全会计师事务所退出机制。四是积极探索会计服务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代理记账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信息公示制度。
  (八)实施会计人才战略
  贯彻落实《厦门市会计人员条例》,依照《厦门市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完善会计人员结构,落实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及行业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的培养,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一是以会计人员能力框架为指导,充分发挥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价对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导向作用,进一步完善会计人员结构,到2020年具备初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8万人左右,具备中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1.25万人左右,具备高级资格会计人员达到0.13万人左右。二是制定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办学力量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加强继续教育教材、师资队伍建设,丰富继续教育方式、内容和手段,推广在线教育等现代化培训方式,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三是加快推进会计领军人才及管理会计人才的培养。积极组织推荐优秀会计人才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继续加大省市级会计领军人才及管理会计人才培养力度,创新选拔、培养机制,完善考核、使用制度。到2020年,完成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10名、省市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达到100名,精于理财、善于管理和决策的管理会计人才达到200名的培养目标。四是继续加强总会计师制度建设,推动在大中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配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积极组织高级会计人才参加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充分发挥厦门市高级会计人才信息库的平台作用,为用人单位举荐人才提供服务。五是适应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加大政府会计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造就与政府会计改革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才队伍。六是健全会计管理队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要将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市、区会计管理队伍中来,加强对市、区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工作,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为会计管理工作职能转变提供人才支撑。七是大力弘扬会计诚信理念,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加强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完善统一的会计人员管理平台,促进会计人员基础数据的共享和利用,建立健全会计诚信档案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强化会计人员警示名单制度;充分发挥市会计行业协会作用,维护会计人员合法权益,强化会计行业自律建设,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修养和素质,进一步提高会计社会公信力。
  (九)推动会计理论与实务交流
  坚持理论创新和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对会计社团的业务指导,支持会计社团依法开展学术活动,繁荣会计理论研究。规范学(协)会内部管理,不断改进学会会员服务,努力把会计社团建设成为服务会计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智库。推动市总会计师协会、市会计学会、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等会计社团开展讲座、沙龙、征文、业务培训、上市辅导、课题调研、经验交流、学术研讨等活动,为会计人才在学习、交流、碰撞、融合、提升中脱颖而出提供平台。
  (十)促进海峡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
  发挥对台会计合作与交流基地作用,以厦门市两岸会计合作与交流促进会为具体运作机构,建立较为完善的两岸会计事务协商机制和服务平台,以承办或协办海峡两岸会计论坛和专题研讨会、组织两岸会计理论、实务和管理经验交流与合作、组织两岸大学生会计文化夏(冬)令营、做好两岸会计从业及执业人员业务培训等形式,促进海峡两岸会计界广泛联系与交流合作。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财政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重视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确保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有效落实,确保有关重大会计改革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效。要指导、督促会计管理机构、会计社团等加强协作、抓好落实,共同推进会计管理工作,促进本地区(部门)会计管理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抓好会计组织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二)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市、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会计管理机构,充实会计管理队伍,落实会计管理经费,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的组织、人力资源和资金保障。市、区会计管理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探索建立会计工作联系点制度,并抓好窗口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完善会计管理工作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会计服务质量和效能,推动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三)积极营造规划纲要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区财政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规划纲要的基本内容,广泛宣传“十三五”时期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推动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有效落实,争取社会各界对会计改革与发展的理解、重视、支持,为全面深化会计改革、推进会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建立健全规划纲要实施的考核检查机制。市、区财政部门和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督促落实规划纲要实施意见;要定期检查、评估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针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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