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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2-22
实施时间: 2018-2-22
法规类型: 会计职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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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省直报名点、广大考生:
  为了做好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报名点2018年3月8日前落实网报场地、硬件和网络。对报名用设备进行测试(登录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摄像头或扫描仪等),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举行。
  二、2018年3月10日前,各市县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在市县财政局领取非税收入票据,省直各报名点从省会考办领取非税收入票据。
  三、省会考办2018年3月10日前给各报名点授权(报名系统使用户名和密码),调试报名点设备,上网检查报名点信息。
  四、2018年3月10日至3月29日网上报名系统开通,考生开始报名。各报名点现场验证考生报名信息,审查报名人员自行上传的相片是否符合要求,确认考生报名资格。重点提示有需要预订考试辅导用书的考生,注意在报名系统首页点击菜单栏“教材订购”可直接链接购书网址,选择书目、缴费等,确认购书成功后,出版社将按考生所订书籍按考生提供的邮寄地址及时寄给考生。
  五、考试报名费每科55元,所有报名点全面启用新版非税收入征管系统。市县财政局报名点在市县财政局领取非税收入票据,省直报名点在省财政厅会计处领取非税收入票据。市县财政局报名点以市县财政局身份登陆新版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执收单位选择海南省财政厅,收费项目名称选择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
  六、打印输出一式贰份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报考人员、报名点各留一份,以便查验。
  七、各报名点2018年4月5日前完成报名情况统计,将报名统计情况上报省会考办(电话68531762、传真68538967),缴销非税收入票据,做到票款相符。
  海南省财政厅
  2018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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