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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法[2017]2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0-19
实施时间: 2017-10-19
法规类型: 安全生产费用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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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安全监管局:
  经研究,决定从发文之日起废止《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粤财工[2007]110号),现将废止的文件予以发布。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的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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