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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编报2017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资[2018]2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8-1-24
实施时间: 2018-1-2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国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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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一级预算单位):
  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度报告管理办法》(财资[2017]3号)、《关于编报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财资[2017]81号)及《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闽机管综[2017]7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以下简称《资产报告》)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作为国有资产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变动等情况的综合反映。编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对于提高国有资产信息质量和应用水平,建立和完善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夯实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二、编报依据和范围
  (一)编报依据:根据资产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等规定,以单位真实完整的账簿记录、资产台账、资产卡片等为依据进行编制。
  (二)单位范围:1.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3.省以下法院、检察院;4.省直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三)资产范围:截止2017年12月31日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国有资产情况。
  三、编报内容
  (一)《资产报告》由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分析报告三部分组成。
  1.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包括单户表及汇总表。单户表包括主表和附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编报,主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以及房屋、土地、车辆、大型设备等重要资产信息;附表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本信息、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执行情况,以及企业化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体情况。汇总表由各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关系逐级汇总编报,主要反映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等总体情况(附件1、附件2)。
  2.填报说明是单位对填报口径、审核情况、数据差异情况以及其他编报相关情况的说明(附件3)。
  3.分析报告是单位以资产和财务状况为主要依据,对本单位资产总量、分布、构成、变动情况,以及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分析和总结(附件4)。
  (二)资产报表数据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资产报告》编报工作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工作,按照统一的指标口径、编制方法和软件格式编报,按时保质完成《资产报告》编报工作。
  (二)夯实基础,加强协作。各部门应加强财务核算、资产登记等基础工作,重视资产清查、盘点,加强数据审核把关,建立、完善资产部门与财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同口径资产数据与财务数据的一致性,编报部门决算的单位,必须保证同口径资产年报数据与部门决算数据的一致性。
  (三)积极探索,加强应用。各部门应当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方法深入挖掘资产数据价值,强化资产管理情况分析,为充分发挥资产管理工作职能、提升资产管理工作水平提供支撑。
  五、报送时间和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8年3月20日前。
  (二)纸质材料:各部门应规范资产报表报送格式,以正式文件向省财政厅、省机关管理局分别报送《资产报告》(其中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资产报告》单独向省财政厅报送),并按照上报文件、资产报表分析报告、资产报表的顺序装订。报表封面应签章齐全,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均要签字(签章)。
  (三)电子数据:各部门应在报送正式文件的同时,报送电子数据。报送的电子数据应按照省财政厅公开的数据接口,通过“2017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系统”报送,系统地址(政务内网):http://10.1.24.196。已经纳入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管理的单位,可以直接在“财政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报送,系统地址(政务内网):http://10.6.16.211:7001。
  报表编报操作说明、汇总报表(电子数据)报送流程、填报说明等相关资料,可通过省财政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cz.gov.cn)—“通知公告”栏目或省机关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fjjghq.gov.cn)—“国资管理”栏目进行下载。
  工作开展中如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591-87097860(省财政厅资产处),0591-87846660(省机关管理局国资处)。软件系统问题可与软件服务商联系,联系电话:15060092717,15060055709。
  附件:
  1.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
  3.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
  4.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1月24日

相关附件:
1.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编制说明.doc    
2.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xls    
3.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内容提要.doc    
4.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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