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公司登记管辖权的通知
发文文号: 成工商发[2015]21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5-4-23
实施时间: 2015-4-2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阅读人次: 290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公司注册登记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登记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现就调整中心城区市、区两级公司登记管辖权限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下且住所在中心城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
  二、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且住所在中心城区(不含高新区、天府新区)的有限责任公司,按企业自愿原则,可由市局或公司住所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
  三、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配备,优化登记注册流程,健全服务机制,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准入环境。
  除上述登记管辖权限调整外,其余权限保持不变。
  成都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2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试点工 2016/3/24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 0001/1/1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企业登记监管事权有关问题 大工商[2017]40 2017/7/1
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济南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 济工商管发[201 2014/7/21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 辽政发[2015]39 2015/9/11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书式登记档案查询管理 成工商发[2010] 2010/7/1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鄂工商规[2011] 2011/11/1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私 鲁工商个字[201 2011/12/28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内资公司登记管辖权的通知 2017/7/5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地 晋科发[2001]75 2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