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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3-3
实施时间: 2017-3-3
失效时间: 2022-3-2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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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局,直属市场监管分局、市局相关处室: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总局令第89号)、《关于做好广告发布登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商广字[2016]256号)精神,为规范广告发布登记工作,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支持和促进我市广告业发展,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广告发布登记的重要意义
  修订后的《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发布登记是一项关于广告发布资质的行政许可事项。取消户外广告登记等广告类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广告发布登记管理,是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实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广告法》以及《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省工商局、市工商局相关工作安排,依法做好广告发布登记与监管的各项工作。
  二、依法规范做好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对符合广告发布登记条件的申请人,各级登记机关应当按照《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自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将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广告发布登记条件的,也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一)广告发布登记管辖划分。各区(市)县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辖区内区(市)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市工商局负责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
  (二)广告发布登记办理范围。从事广告发布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当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的,由本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由其
  具有法人资格的主办单位申请办理广告发布登记。
  (三)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限。广告发布登记的有效期限,应当与相关媒体批准文件的有效期限一致,不得超过批准期限申请广告发布登记。具有多个媒体批准文件的,申请广告发布登记的期限不得超过批准文件的最短期限。
  (四)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公示。市工商局负责指导开展信息公示工作,各级登记机关应将广告发布登记相关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录入成都工商金信系统,通过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进行公示。其中,企业法人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市工商局还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五)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变更。广告发布登记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地址和从事广告发布的媒介发生变化时,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广告发布登记有效期限届满需要延期的,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六)广告发布登记注销。申请广告发布登记注销的,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广告发布登记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予以办理。
  (七)做好原《广告经营许可证》后续工作。对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应重新核准广告发布登记。对没有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办理广告发布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由本单位申请办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主
  办单位申请办理。
  各级登记机关要切实按照国家工商总局要求,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对辖区内全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广告发布登记办理工作,相关工作情况及辖区内广告发布单位的统计结果,于2017年4月1日前上报市局广告处。
  三、切实加强广告发布事中事后监管
  市局广告处负责组织、指导广告发布单位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市)县工商、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等广告发布单位发布广告行为的事中事后监管,不能“以登记代替监管”。要督促广告发布单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要采取随机抽查等形式,对辖区内的广告发布单位是否按照广告发布登记事项从事广告发布活动,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情况,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统计报表等基本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同时继续加强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违法行为。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落实人员配备、明确责任分工和管理权限,切实掌握本单位辖区范围内广告发布单位情况,务必按照总局、省局相关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广告发布登记工作。
  (二)主动宣传,做好登记服务指导。各单位要主动向广告发布单位开展宣传引导,指导其完善登记手续;要在各级窗口制作宣传资料,放置办事指南,做到通知到位、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三)加强培训,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各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掌握广告发布登记的相关具体规定、材料规范、内部工作流程,熟练操作登记软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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