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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财会[2018]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2-11
实施时间: 2018-2-11
法规类型: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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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主管部门及下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17]15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市级主管部门汇总下属行政事业单位报告,统一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我局会计处报送电子版《2017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
  二、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应于2018年3月20日前向我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2017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其中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应由财政部门负责人签章,并加盖财政局公章。
  三、各地财政部门和市级主管部门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分别纳入2018年度会计管理工作绩效考核、杭州市级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
  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人:吴雪静、陈佳琦,电话:0571-87815286,邮箱:31343473@。
  附件:财会函[2017]15号
  杭州市财政局
  2018年2月11日

相关附件:
附件:财会函[2017]1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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