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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建设行业破产管理人“三组一点” 开展专家服务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注协[2018]1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3-13
实施时间: 2018-3-13
法规类型: 专家技术援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58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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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切实发挥省注协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推动《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试行)》等成果在行业内推广使用,全面提升行业破产管理人整体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经研究,省注协决定建设破产管理人业务“三组一点”,开展专家服务,即:培训、指导与咨询、协调三个专家服务组和一个服务活动联络点,深入持续地为行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服务组与服务内容
  “三组一点”专家服务活动总负责:马超。全面负责行业破产管理人业务培训、指导与咨询、协调、联络等专家服务活动。
  (一)专家培训小组。组长:刘旭海。具体负责为行业提供破产管理人业务政策法规讲解、《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试行)》等成果及相关实务操作等培训授课服务。
  (二)专家指导与咨询小组。组长:崔荷求。具体负责为行业提供破产管理人业务实务操作的指导服务,对《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试行)》等成果使用过程中以及常见问题的指导和答疑服务。
  (三)专家协调小组。组长:于友达。具体负责为行业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提供与法院、律师界等业外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广泛共识,为行业执业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专家服务活动联络点。组长:楼荣斌。具体负责行业从事破产管理人业务中来电来信的疑难解答,为行业会员提供与专家服务组成员对接联络等相关事项。联络点常设省注协研究发展部。联系电话:0571-85179753,邮箱:810488043@。
  二、有关要求
  请各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拓展破产管理人业务,适应新业态,提升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影响力,以执行和落实《财产状况报告编制指引(试行)》为契机,使行业破产管理人业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做精做专行业破产管理人业务,努力打造好行业专业形象。
  附件: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名单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8年3月13日

相关附件: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破产管理人业务专家委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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