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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12-13
实施时间: 2017-12-1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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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43号),我局以商事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充分考虑商事登记申请办理途径多元化、便利化,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将“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事登记系统和“网上登记”系统整合为“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3日起,申请人选择通过互联网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业务时,请登录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gzaic.gov.cn/)点击“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进入办理。
  二、“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包含“人工智能+机器人”和“网上登记”两个模块。其中,“人工智能+机器人”实行智能申报、电子签名、智能审批、智能发照;“网上登记”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三、2017年10月10日我局上线的“人工智能+机器人”商事登记系统,业务范围: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试点区域为市工商局和越秀、海珠、天河、黄埔、南沙5个区;12月28日起在全市铺开。
  四、“网上登记”模式按现行规则不变,包括除企业迁移外的全部业务。申请人通过“全程电子化商事登记”统一入口进入,点击“网上登记”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所需办理事项进行办理,可选择办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以及商事主体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业务。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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