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致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的一封信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3-15
实施时间: 2018-3-1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大连
阅读人次: 425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尊敬的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费改税工作的积极支持、理解与配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大连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贡献!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自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领域或者我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现行税收体系的新成员,您申报纳税过程中暂时遇到的一些问题,我们会全力为您解决,全程提供办税服务!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环境保护税涉税业务,现将有关事宜向您简要告知如下:
  一、纳税申报要知晓
  (一)申报时间
  若您按照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则应当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即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或者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申报缴纳当季税款。2018年,您申报纳税时间分别是:4月2日至18日,7月1日至16日,10月8日至24日。
  若您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环境保护税,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申报期限是排放应税污染物当日起15日内。
  (二)申报方式
  您可以通过大连地税电子税务局进行网上申报,也可以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
  (三)申报对象
  若您直接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属于《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则应当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四)申报地点
  您应当向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口所在地,应税固体废物和应税噪声产生地的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
  (五)申报资料
  您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时,需要先行一次性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此后,若您的基础信息未发生变化,则无需每次申报时重复填报此表。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您需要根据申报方式与内容的不同,选择填报《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或者《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办理纳税申报时,您要向主管地税机关报送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主管地税机关根据工作实际要求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二、税额标准要明了
  2018年—2019年,大连市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税额标准分别为每污染当量1.2元和1.4元。应税固体废物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1000元,应税噪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11200元。
  三、税收优惠要记好
  若您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二、第十三条规定暂予免征或者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则可以依法享受税收减免优惠。
  您可以享受免税的范围: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您可以享受减税的范围: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缴纳环境保护税;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缴纳环境保护税。
  四、咨询方式要记牢
  环境保护税专业性强,计算复杂,欢迎您积极参加大连地税各级机关组织的免费政策培训和纳税辅导,尽快掌握熟悉环境保护税政策与纳税申报操作实务。如果您想详细了解环境保护税有关政策及申报规定,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下列方式的纳税服务:
  1.登录大连地税官网(网站:www.dl-l-tax.gov.cn)或电子税务局;
  2.关注“大连地税”微信公众号;
  3.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咨询政策,领取辅导资料;
  4.拔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参加大连地税纳税人学堂培训班。
  尊敬的纳税人,环境保护税是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首个税种,我们将全力以赴做好工作,持续优化纳税服务,为您提供办税便利。让我们共同努力,推进环境保护税费改革顺利落地!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3月1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归属问题的通知 云政发[2018]1号 2018/1/12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 内财预[2018]20 2018/1/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明确部分行业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广 2020/1/1
《吉林省环境保护税核定计算有关事项》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7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市区分享比例的通知 京政发[2018]11 2018/3/15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税收入市区分享比例的通知 ​京政发[2018]1 2018/3/15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省环 国家税务总局吉 2023/1/1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对《关于施工扬尘环境保护 2023/5/29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天 2022/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