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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税协发[2018]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8-3-9
实施时间: 2018-3-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机构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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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促进税务师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做精做专,提高社会知名度,根据中税协发[2018]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决定在我省注税行业继续开展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现就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基本条件、认定标准和程序
  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A-AAA级)的基本条件、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1、新申报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向省税协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办法”第十三条提供材料,由省税协对材料进行考核审定。
  2、对以前年度已认定的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进行书面复核,对复核指标异常的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并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将按照程序降低或取消相应等级。
  3、新申请AAAA级和AAAAA级及单独授牌分支机构的税务师事务所向省税协提出申请并报送等级认定材料,申报程序按中税协发[2017]023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7年修订)》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基准数和内容的说明
  1、营业收入:以2017年行业报表为准。
  2、执业税务师人数:按2017年度全年平均数计算。(执业税务师是指与本所签有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执业税务师)
  3、涉税鉴证咨询类业务是指: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鉴证、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鉴证及其他涉税鉴证业务;受聘税务顾问咨询、代理税收筹划和涉税培训等业务。
  三、2018年等级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
  1、申报期:2018年的等级税务师事务认定申报工作自2018年3月12日起,至4月30日截止。
  申报AAAA级和AA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税协,经省税协复核后上报中税协。
  2、5月31日前,省税协评审小组完成初审和必要的实地综合考评。
  3、7月31日前,省税协完成考评报告的审核,经会长办公会议审定后在省税协网站上公示。
  4、认定结束后向社会公告并颁发牌匾。
  联系人:吕玲玲        联系电话:0571-85828635
  邮  箱:zjctaa@
  附件
  1、《关于做好2018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2、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一八年三月九日

相关附件:
2、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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