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税费征收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海关关于调整减免税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文文号: 上海海关公告2018年第1号
发文部门: 上海海关
发文时间: 2018-3-6
实施时间: 2018-3-6
法规类型: 税费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29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9号),现将减免税管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上海海关区域内的减免税申请人涉及以下减免税事项,由上海海关驻科创中心办事处(以下简称“科创办”)负责集中办理。
  (一)由上海市核定的所属科研院所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征免性质:科研院所,代码:901);
  (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征免性质: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代码:904);
  (三)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学研究、科技开发和教学用品(征免性质:外资研发中心,代码:910);
  (四)科技重大专项进口关键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征免性质:科技重大专项,代码:409)。
  请涉及上述4项减免税事项的减免税申请人至科创办办理主管海关变更事宜。办理地址:浦东新区丹桂路899号张江跨境监管服务中心一楼报关大厅,联系人:毛旗云,联系电话:021-68894466。
  二、除上述4项减免税事项外,上海海关区域内的减免税事项仍依据上海海关公告2014年第22号办理。
  本公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上海海关
  2018年3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减免税审批程序的通知 云地税农字[200 2001/2/19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征求《关于我省公共交通车 2021/6/22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 粤经贸环资[200 2006/9/2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琼地税发[2010] 2010/1/4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资料问题 京地税地[2004] 2004/7/19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内蒙古东蒙农牧业有限责任公 内地税字[2004] 2004/11/30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 沪地税财行[201 2014/2/13
上海海关关于下放部分减免税管理事权的公告 上海海关公告20 2014/7/1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减免税管理的通知 吉地税发[2005] 2005/5/23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减免税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苏地税函[2006] 2006/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