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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8]2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2-22
实施时间: 2018-2-22
法规类型: 财会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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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要求,我们制定了《天津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参考。
  2018年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2018年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
  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点
  2018年会计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服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服务财政管理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构建全方位和多层级的会计人才队伍,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运营、监督体制机制,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会计管理工作
  (一)注重应用,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范有效实施。
  1.贯彻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落实。做好《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以及《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具体准则的宣传培训,指导单位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和实施准备。
  2.扎实推动内控规范实施。一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继续发掘、总结典型案例并进行推广,指导和推进各部门各单位的内控建设和实施。二是组织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财政部要求收集并整理各部门、各地区年度内控报告,总结形成天津市年度内控报告并上报。三是组织开展2018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立与实施情况督查工作,对单位内控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抽查,对内部控制报告存在明显质量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核查,督促有问题的单位限期内完成整改,规范和加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四是引导企业稳步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指导企业健全风险评估机制,梳理风险管控流程,完善各项内控管理制度,提升内部控制水平。
  3.推动管理会计体系建设。一是加大管理会计指引体系宣传指导,引导单位主动学习管理会计知识,培养管理会计人才,重视管理会计应用。二是以管理会计为主导方向,加强优秀会计案例库建设,以政府主导、专家谋划、单位实践推动单位建设管理会计体系,有效推动会计工作职能由以核算为主向核算与管理并重转型。三是指导企业健全产品成本核算制度,完善成本管理体系,以实实在在的“降成本”提升产品获利能力和企业整体价值,为企业参与激烈的市场竞争筑牢坚实基础。
  4.深化企业会计准则实施。健全与财政部及市有关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我市上市公司、国企集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会计咨询专家智库作用,对企业实施准则过程反馈的突出问题分析会诊,增强我市会计准则实施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切实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5.加强会计学术理论建设。指导市会计学会做好重点会计科研课题立、结项和宣传推广工作,多渠道组织召开学术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办好《天津财会》杂志,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强化网站、微信、微博等平台功能,打造会计及行政事业资产政策宣传阵地。
  (二)完善布局,构建有力支撑经济发展的会计人才队伍。
  1.加快会计领军人才培养。一是制定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委托中介机构对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服务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推动发挥会计领军人才在强化会计职能、研究实务问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辐射作用,提升我市会计队伍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二是做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开展天津市2018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采购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服务,申请2018年天津市人才发展基金资助经费,鼓励学员报考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研究出台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基地绩效评价办法,指导培养基地做好各期学员人才培养及已毕业学员知识更新计划。三是拓展会计领军人才应用价值,开拓领军人才使用渠道,坚持用当其位、用当其时、用当其才,发挥领军人才的智力优势作用和领军引领作用。
  2.推进会计人才评价与发展。一是加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保障能力,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违纪处理,维护会计资格考试良好社会声誉,畅通会计人才职业资格晋升通道,为经济社会发展选拔实战型人才保障。二是深化会计职称制度改革,继续推进高级会计师、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改革,修订完善评审标准,将评审服务向前端延伸,有效扩大高级人才队伍,为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供管理型人才支撑。
  3.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建立完善会计人员诚信记录,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审核、录入、更新、备案等程序,实现信息动态更新,完善个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二是升级会计诚信管理平台。增加天津会计网站移动端访问功能,即通过微信订阅号形式访问会计人员诚信平台。三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坚持改革创新,树牢服务理念,把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与转变会计监管职能结合起来,把加强会计诚信建设作为重点,进一步推进新时代会计管理工作转型升级,加强会计人员事中事后监管。四是根据会计从业资格取消后财政部有关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部署,指导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提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质量。做好我市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等工作。
  (三)激发活力,营造适宜会计服务市场繁荣发展的制度环境。
  1.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加快发展。做好职能划转后与行政审批处的对接工作,统筹推进新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在加强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的同时,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开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情况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报备信息分析应用,结合对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环境和面临的主要问题的调研,提出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有关政策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强更大的行业能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分类管理。
  2.指导代理记账机构规范执业。紧跟财政部改革进程,规范行政管理程序,梳理审批流程,完善文书使用,强化信息公示共享,指导各区加强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四)加强会计管理队伍建设。
  1.贯彻《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会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落实区财政部门会计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会计法制建设、会计标准实施、会计人员管理等各方面会计工作的职责,增强会计管理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中心工作水平。
  2.加强对会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指导、督促会计管理工作者不断更新观念、创新思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理论业务修养,进一步提高服务社会、服务会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会计管理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3.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把情况摸清楚,把问题把握准,多深入基层,多深入实际,多深入群众,通过解剖麻雀改进完善政策制度,提升行政管理效能。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1.结合天津实际,建设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1+N+1”地方性制度体系,即研究出台《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各专项配套资产管理制度,在印发处置事项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引基础上,研究出台《天津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清单》。通过顶层建设,有效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使资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根据市政府“三重一大”等有关制度规定,研究制定需报市政府决策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责任清单,加强重大国有资产事项风险控制。
  3.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参与研究制定我市实施办法,推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集约化、规范化、流程化管理,涉及监管职责调整的,做好有关工作衔接。
  (二)严把资产配置“入口关”。
  1.依据行政事业单位职能及其工作性质,按完成职能的最低限度和最优标准配置资产。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调控力度,优化资源配置。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超标准配置、低效运转或者长期闲置资产调剂机制。
  2.积极推进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建设,针对通用、专用资产实施不同的配置标准,推动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联动,促进资产配置科学规范。
  3.探索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建立既相互衔接又有效制衡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管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缓解部门、单位之间资产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状况,促进资源配置的合理化,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加强资产使用的内控建设。
  1.完成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专项清查整改阶段和监督检查阶段的工作,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以清查工作为基础,全面摸清我市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家底,完善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2.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使用方面的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资产使用管理的内部流程、岗位职责和内控制度,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严格资产处置和收益管理。
  1.研究建立要件齐全限时办理制度,探索网上无纸化审批,提高资产管理行政效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为重点,切实改变“重购置、轻管理”的现状。
  2.调整优化资产处置收缴项目目录,优化收益收缴程序,强化主管部门监管催缴主体责任,严禁隐瞒、截留、坐支和挪用应缴库资产收入。
  (五)做好国有资产报告统计。
  1.高度重视地方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试编2017年度国有资产报告,认真研究分析国有资产报告相关问题,建立财政资产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及时总结试编经验基础上做好2018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相关工作。
  2.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分析利用各项统计数据,延伸数据分析的深度和广度,发挥数据资源效益,建立起数据信息分析利用机制,全面、动态地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3.开展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地方政府债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组织协调,加强对填报单位的培训宣传和业务指导,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上报财政部汇总统计和分析报告。
  4.部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摸清底数,落实责任。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交易监管,与天津产权交易中心配合对国有资产交易实施动态监控。
  (六)加强国有资产评估管理。
  1.加强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行业监督管理办法》,规范评估机构备案流程,做好新旧办法衔接,严控行政管理风险。提升资产评估行业行政管理信息化水平,积极部署我市资产评估机构备案管理工作,开展旧证回收工作,并将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进行网上公告。
  2.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建立评估相关核准、备案工作机制,加强对资产评估活动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资产评估活动中各有关主体的行为,指导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合理运用评估结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七)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
  1.做好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继续坚持“先清后登”原则,结合“放管服”改革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产权登记办理流程,缩短产权登记办理时限,提高办理效率。指导市级主管部门和区财政部门加快推进产权登记工作,采取必要措施,加强产权管理与日常资产管理衔接,强化产权意识,实现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全覆盖。
  2.做好资产核实管理工作。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阶段清理出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资产损益进行复核性审计,根据审计意见对资产损益事项履行批复手续,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引导,作到应清尽清、应核尽核。
  3.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用好用活资产管理系统,做好顶层架构设计,优化资产管理流程,实施国有资产动态管理,推动实现无纸化审批管理。逐步推进资产系统与预算系统、决算系统和政府采购系统等管理系统的有效衔接,提升资产管理信息化工作水平。
  4.探索资产绩效评价工作。在前期研究基础上,加强调研,重点加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对管理机构、人员设置、资产管理事项、资产使用效果、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八)做好专项改革任务资产管理工作。
  1.支持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继续做好16家试点单位转企改制涉及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国家资本金核定等工作。总结经验,形成制度,推进全市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的转企改制工作有序进行。
  2.支持行业商会协会脱钩改革。严格审批程序及要求,继续做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及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涉及的清查结果批复工作,借助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复核,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3.配合做好国企改革事项。做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专项工作中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管理办法。按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以管资本为主,鼓励将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九)加强资产工作组织管理。
  通过召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会、座谈会、调研会等,加强资产管理政策宣传培训和对市级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推动资产管理队伍建设,提升资产管理整体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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