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安徽省2017年第二批具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税法[2018]2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8-1-16
实施时间: 2018-1-16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6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和《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财税法[2014]678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2017年第二批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1.安徽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协会
  2.安徽省青年徽商商会
  3.安徽省房地产研究会
  4.安徽省道路运输协会
  5.安徽省饲料工业协会
  6.安徽工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安徽省药学会
  8.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
  9.安徽省网商协会
  10.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教育基金会
  以上非营利组织从2017年度起,五年内享受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1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延长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 2020/2/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所[2013] 2013/6/4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确认2009年第四批非营 津财税政[2011] 2011/3/3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3年第二批享受 湘财税[2014]1号 2014/1/3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 闽财税 [2020]2 2020/12/15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5年第 黔财税[2025]4号 2025/8/26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获 津财税政[2021] 2021/8/27
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云南省20 云财税[2021]18 2021/4/23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深圳市 粤财深公告[202 2021/5/13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 赣税发[2019]9号 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