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综合税收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美国菲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
发文文号: 国税油函[1991]93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1-8-20
实施时间: 1991-8-20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综合税收政策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6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海洋石油税务管理局广州分局:
  你局国税油穗发[1991]33号文<关于对美国菲利浦斯石油国际亚洲公司境外保险费如何列支问题的请示>收悉。关于外国石油公司境外保险费支出的税收处理问题,经研究,管理局意见,根据我国的保险法规及有关规定,外国石油公司在华拥有的合作开采石油资源的资产,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如果合作各方共同投保的金额较低,合作的某一公司需追加投保金额的,也应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外国石油公司在国外直接投保或通过其母公司投保发生的境外保险费支出,在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均不得列支。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 津财税政[2000] 2000/4/19
关于开展1995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国发[1995]26号 1995/9/2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我国企业境外 京国税发[2007] 2007/6/26
关于积极配合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狠抓涉税犯罪办案工作的 高检发反贪字[1 1996/11/5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健康重庆”有关税收问题的补 渝地税发[2009] 2009/8/3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 黔地税发[2005] 2005/9/30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通有限公司 晋国税外发[200 2001/12/10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 京国税[2004]15 2004/6/30
关于海南省、云南省边境贸易进口水果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关税[2004]2号 2003/5/30
关于开展1992年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的通知 国发[1992]47号 1992/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