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务法规 >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综[2017]16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8-1-9
实施时间: 2018-1-9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38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级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财政征收局,票据管理中心:
  根据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清理我市涉企收费决定,以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免征或降低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综[2017]139号),现就赔(补)偿收入征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2月1日起,由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部门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收取的赔(补)偿收入作为非税收入-其他收入管理。
  二、行业主管部门为赔(补)偿收入执收单位,应按规定通过门户网站和对外窗口公示收取依据、项目、对象、范围、标准和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三、各级执收单位收取赔(补)偿收入,使用市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非税收入票据,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缴入同级国库,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
  四、赔(补)偿收入在“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列第103类“非税收入”99款“其他收入”99项“其他收入”。
  五、各级执收单位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监督。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坐支或者拖欠非税收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2018年1月9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税征收管理的通告 衢地税发[2009] 2010/1/1
衢州市地方税务局衢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建筑安装企业 衢地税发[2009] 2009/6/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 国家税务总局厦 2018/8/15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 苏国税发[2001] 2001/6/14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商贸企业增值 皖国税发[2001] 2001/7/11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武汉东湖综保区保税展示交易有限公 武地税函[2017] 2017/3/14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发布《天津市水资源税 天津市地方税务 2017/12/1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事务所个 黑地税联发[200 2002/10/1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瓜菜农业特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琼地税发[2001] 2001/12/2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 厦国税发[2003] 2003/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