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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委托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中国再保险登记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财险[2018]57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8-2-13
实施时间: 2018-2-26
法规类型: 再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1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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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
  为有效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我会决定委托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保交所)管理中国再保险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会自2018年2月26日0时起将登记系统委托给上海保交所管理,同时将登记系统迁移至上海保交所。2018年2月24日0时至2月25日24时,登记系统将进行数据交互与网址切换,暂停使用。
  二、委托上海保交所管理后,登记系统访问网址由http://reinsurance.circ.gov.cn变更为用户可以直接访问新网址登录登记系统。已经在登记系统注册的用户,其用户名和密码不变。
  三、委托上海保交所管理后,各公司在进行账户申请、密码重置时,仍按《中国保监会关于启用再保险登记系统和再保险监管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04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启用再保险登记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产险[2015]207号)的要求执行。向申请机构或被引荐机构的联系人发送用户名及密码的邮箱变更为crrs@
  四、各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在登记系统使用中如有问题,应及时与上海保交所联系。对境外机构关于登记系统的问题,由其引荐机构负责与上海保交所联系。
  五、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请各保监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保险经纪公司。
  上海保交所:系统管理员程  鸿  021-20708988
  技术管理员马渭刚  021-20708924
  中国保监会
  2018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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