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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人社部明电[2018]1号
发文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文时间: 2018-1-30
实施时间: 2018-1-30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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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自全国部署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春节将至,治欠保支进入冲刺阶段,为进一步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确保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确保不因欠薪问题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集中力量加快解决涉及农民工的欠薪案件。对于已经立案尚未结案的欠薪案件,各地要采取台账销号方式,集中力量综合施策,督促欠薪单位加快解决,尽快结案。对于新发现的欠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重大欠薪案件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导致的欠薪案件,要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二、进一步畅通农民工举报投诉渠道。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渠道,保证举报投诉渠道畅通。要实行24小时接报受理,建立首问责任制,确保农民工投诉“有门”。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案件,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执法服务。
  三、全力做好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防控处置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重大欠薪风险隐患的监测预警,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事件。对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对拖欠工资数额大、一时难以落实清偿资金或企业主欠薪逃匿的,要及时动用工资保证金、政府应急周转金或通过其他渠道筹措资金,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基本生活费,帮助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对采取非法手段讨薪或以拖欠工资为名讨要工程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舆情监控引导。各地要安排专人24小时加强舆情监控,及时掌握有关舆情动态,对各类新闻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欠薪问题,及时督促属地核实处理,主动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掌握舆论主动权。对恶意炒作,造成恶劣影响的,及时提请新闻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坚决打赢治欠保支攻坚战。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引发重大群体性和极端事件的,要提请有关部门严肃问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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