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国家税务局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税[2016]41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6-12-20
实施时间: 2016-12-2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289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及《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的通知》(闽财税[2015]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2016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对取得的应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应与免税收入及其有关的成本、费用、损失分别核算,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3号)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
  附件:2016年经福建省级财税部门确认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国税发[2017] 2017/11/30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市青 沪税发[2019]63 2019/4/25
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13号 2018/1/1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1 川财税[2022]19 2022/10/20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8] 2018/2/8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 津财税政[2018] 2018/10/25
天津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获 津财税政[2022] 2022/8/11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1]99 2011/5/26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3]20 2013/10/30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 渝财税[2022]21 2022/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