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决定
发文文号: 国发[2017]57号
发文部门: 国务院
发文时间: 2017-12-25
实施时间: 2017-12-25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194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保障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改革开放措施依法顺利实施,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等11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国产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通知》2件国务院文件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2件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福建省、辽宁省、浙江省、河南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试验情况,本决定内容适时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17年12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目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自贸区金融改革综合实 鄂政办函[2017] 2017/7/20
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 银总部发[2014] 2014/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