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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8号
发文文号: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第38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12-26
实施时间: 2017-12-26
法规类型: 财务|会计监督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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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
  (第三十八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财政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以下称《注册会计师法》)赋予的会计监督职责,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称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切实强化会计执法检查,整顿规范会计秩序,进一步推进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坚持服务大局,检查重点突出
  (一) 以服务宏观调控和财税改革为核心,组织开展对电力、煤炭、航空、金融、粮食等重点行业的检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选取中央大型企业、金融机构和地方国有企业开展检查,督促企业规范会计核算、加强内部控制和提升财务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国家财税政策的贯彻执行,为完善宏观调控、推进财税改革、防范金融风险等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政策建议。
  (二) 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出发点,组织开展对商品零售、公共交通、医药卫生等热点行业的检查。对部分大型跨国流通企业开展了检查,对零售行业的成本构成、利润水平和治理通胀进行了专题调研;对部分重点城市的公共交通行业开展检查调研,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出行难”问题;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贵”问题,对医药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了检查,为治理药价虚高、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三) 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组织开展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检查。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执行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信息披露制度和税收政策等情况,以及拟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化程度,严肃查处操纵利润、偷逃税款等违规问题,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四) 以强化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为主线,组织开展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管理等情况的检查。组织专员办对包括国际“四大”在内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合检查,实现了三年轮查一遍;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对非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联动检查,实现了五年轮查一遍,进一步提升了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和执业水平,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好地发挥鉴证服务作用。
  二、坚持开拓创新,监督思路清晰
  (一) 规范检查,公正执法。财政部在中央部门中率先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主动将涉企检查业务列入高风险业务,制定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切实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统一部署、上下联动的检查机制,建立业务报备制度和日常监管机制,会计监督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不断完善逐级复核、集中审理和专家论证机制,对重大问题的定性处理统一把关,有效规避和控制行政风险。
  (二) 公开透明,阳光执法。财政部严格落实国务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并向全社会公布,实现了对外执法检查的统一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财政部在会计监督检查工作中率先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率先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率先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率先建立信息化系统,使会计执法行为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 注重实效,创新方法。坚持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统筹协调、合理分工,专员办主要负责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央单位、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重点监管,地方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地方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就地监管。坚持将《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执法检查有机结合,实现了对企事业单位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双向检查,提高了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三、坚持严格执法,检查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财政部统一组织下,各级财政部门共检查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13.4万户、会计师事务所8500多家,查补税款66.9亿元,追缴财政资金40.7亿元。检查结果表明,随着财政部门会计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单位财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进一步提升,较好地执行了会计制度和国家财税政策。注册会计师行业尤其是大型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意识明显增强,一体化管理程度进一步提高,执业质量控制更加健全。总的来看,会计核算的真实、公允和透明度进一步提升,社会整体会计信息质量水平明显好转。
  但检查也发现,部分国有企业重业绩考核、轻财务管理,部分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增长迅速、风险管理亟待加强,部分上市公司为了融资违规调节利润,部分外资、民营企业偷逃税款等问题,少数会计师事务所存在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质量控制亟待加强等问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财政部及各地专员办、地方财政部门依法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认真纠正整改,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行政处罚。对存在审计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依法予以警告、暂停执业、吊销证书等行政处罚。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财政部共计发布了37期检查公告,将每年检查处理结果进行公开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对会计造假行为起到了有效的警示和威慑作用。
  近日,财政部对江苏省高邮市、洪泽县地方债发行过程中负有审计责任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对4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根据审计署移交线索,对负有审计责任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下达了处理决定,并对2名签字注册会计师予以行政处罚。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切实增强风险意识,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对用于地方发债的财务报表严禁违规出具审计报告,为加强地方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切实发挥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鉴证作用。
  党的十九大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强调要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并明确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履行会计监督法定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维护统一、透明、公允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
  1.2016年专员办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及整改情况
  2.2016年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
  财政部
  2017年12月26日
相关附件:
1. 2016年专员办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及整改情况.doc    
2. 2016年地方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处理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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