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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选聘我市会计咨询专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会[2017]18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7-12-5
实施时间: 2017-12-5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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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财政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中介机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
  根据《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在我市会计改革与发展中的智力支持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会计行业管理水平,更好服务于财政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市财政局决定公开选聘一批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等领域的咨询专家。现将有关选聘事项通如下:
  一、聘任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愿意为推进我市会计管理、资产管理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
  2.身体健康,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3.积极履行相关的义务和职责。
  (二)专业胜任能力条件。
  1.会计理论界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长期从事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等方向的教学科研工作,有丰富研究成果和较大影响;
  2.企事业单位专家,应长期从事单位的规划、决策、控制、评价等会计相关工作或资产管理相关工作,具备实际的实务操作工作经历和丰富的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经验,具有财经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本单位担任分管财务工作、内控工作、审计工作、税务工作、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3.政府及监管部门专家,应长期在政府及监管部门从事财务会计、预算、绩效评价、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和资产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宣传、贯彻、监督检查等方面工作,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本单位担任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
  4.咨询机构等中介机构专家,应具有注册会计师等类似执业资格或者具有高级会计师等类似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长期从事会计咨询、内部控制咨询、审计、评估等相关服务,在业界具有良好声誉,在本单位担任相关项目主要负责人。
  (三)优先条件。
  财政部选聘的会计咨询专家、天津市正高级会计师,由本人提出申请后,可优先入选。在基本条件和专业能力条件相当的情况下,咨询专家从全国和我市会计领军人才中优先选聘(已毕业学员优先程度更高)。
  二、咨询专家的权利和义务
  (一)主要权利。
  1.参加我市会计咨询专家全体会议、研讨会,并就会议讨论的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就相关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出台、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3.优先承担我市有关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
  4.优先获得我市有关研究资料和动态信息;
  5.优先代表我市参与有关全国性会议、研讨及课题研究。
  (二)主要义务。
  1.按时参加咨询专家全体会议、咨询专家组会议以及相关的研讨会等各项活动;
  2.按时完成拟出台或需修订会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按时完成所承担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提交高质量研究报告;
  4.定期反馈我市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等领域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对相关问题提出咨询建议;
  5.配合做好我市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等领域的调研等相关工作;
  6.按照要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并及时告知个人工作及联系方式变动情况。
  (三)禁止事项。
  不得以我市会计咨询专家名义从事损害天津市财政局权益及公共利益的活动。
  三、选聘程序
  (一)自我推荐。有意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请如实填写《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见附件),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职称、学历学位、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以及相关的专业胜任能力证明材料等,于2017年12月15日之前报市财政局(邮寄、上门均可,详见收件地址),同时将申报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申报者可以根据个人专业胜任能力选择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管理会计、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资产管理其中一个申报类型,也可以选择多个申报类型。
  申报者可登录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天津市会计学会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下载申报表电子版。
  (二)所在单位审核。请所在单位予以审核把关,并在《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中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盖章。
  (三)审定聘任。市财政局将依据聘任条件,对应聘者进行严格审查,择优聘任。对受聘担任咨询专家的人员,我局将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聘期两年,可续聘。
  联系人:苑乐(市会计学会学术部)、刘子辰
  联系电话:23286476(市会计学会学术部)、23205722
  电子邮箱:99tjkj@
  收件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四楼403室
  (收件联系人:苑乐,电话:23286476)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
  天津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5日
相关附件:
附件:天津市会计咨询专家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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