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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国股转系统业务支持平台股票发行电子化报送与审查系统上线正式运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文时间: 2017-11-30
实施时间: 2017-11-30
法规类型: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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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场参与人:
  为更好服务挂牌公司股票发行融资,提升各市场主体参与发行业务的便捷性,进一步提高股票发行备案审查效率,我司开发了股票发行电子化报送与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发行电子化系统)。目前系统已完成全网测试工作,将于2017年12月1日上线正式运行。为确保相关工作平稳过渡和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票发行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一)挂牌公司完成每项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后,主办券商应于T+1日11时30分前在发行电子化系统完成项目创建、信息填写、公告关联、审查要点勾选等工作(T日为信息披露日)。对于未按要求关联信息披露文件或相关信息填报有误的行为,我司将纳入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进行管理。
  (二)系统上线正式运行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将实现无纸化申报与审查,相关主体无需再向我司窗口报送纸质版备案文件,但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等中介机构应保证信息披露文件、备案文件底稿与电子版文件的一致性。主办券商应按相关要求保存备案文件底稿,我司有权对主办券商相关工作进行业务抽查。
  (三)上传的电子版文件应包括Word和Pdf版本各一套,其中,Word版本应为可编辑版本,Pdf版本应按相关规则要求签字盖章。单个文件大小应不超过20MB。对于超过20MB的文件,主办券商应进行压缩后再行上传。
  二、软件环境准备
  (一)请使用微软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访问。
  (二)用户操作手册请在系统内“通知公告”页面下载。
  三、问题反馈
  用户遇到程序BUG等问题,可填写附件《用户反馈意见表》,并发送至bpmsupport@,全国股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将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四、相关联系方式
  (一)受理窗口联系电话:010-63889881
  (二)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63889907
  (三)发行业务联系电话:010-63889826
  特此通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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