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房产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523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文号: 财税函[2017]77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2017-7-12
实施时间: 2017-7-12
法规类型: 房产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0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杨伟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房产税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的原则,由全国人大制定房地产税法。目前,我们正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关于您提出的进一步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以及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等建议,我们将在立法工作中予以认真研究参考。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财政部
  2017年7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对省十四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第38 陕税函[2023]13 2023/8/3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0 皖税函[2022]12 2022/5/12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89号建 闽地税函[2016] 2016/3/25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对市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 2023/5/29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 闽税函[2023]38 2023/3/8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 闽税函[2023]28 2023/3/8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8 2023/6/28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77号建议 闽地税函[2016] 2016/4/12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自治区十三届人大 2022/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