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其他行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会[2017]5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14
实施时间: 2017-11-14
法规类型: 其他行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693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的通知》(财会[2017]27号)转发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财政厅已关闭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有关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及考试、证书核发和换发、调转登记等业务申请端口,请各地财政部门自即日起停止办理上述有关业务。
  二、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相关文件(详见附件)自即日起废止,请各地财政部门同步清理有关配套文件。其中规范性文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废止。
  三、请各地财政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新《会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文件清理目录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广东省财政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文件清理目录.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闽常[2007]10号 2007/10/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法》问卷调查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会函[2016] 2016/5/27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有关工作 2017/11/30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纪念《会计法》实施20周年进一步宣传贯 浙财会字[2005] 2005/5/30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贯彻实施新修改会计法 黑财会[2024]33 2024/9/30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 2019/10/21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 江西省人大常委 2002/3/1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等会计法规制度贯彻实 津财会[2024]17 2024/8/16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 陕财办会[2010] 2010/2/2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修改会计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浙财会[2024]40 202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