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人才培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7]7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6
实施时间: 2017-11-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514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17〕26号),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经申报和初审、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和专家评议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刘旭等54名学员(详见附件)。
  11月18日下午举行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班开班仪式,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1日,11月18日上午报到,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开展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是贯彻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江苏省“十三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造就适应经济国际化和现代管理需要的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希望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和鼓励,保证其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或补贴,培训费由省财政厅统一负担。
  附件: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选拔我省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行政事 晋财会[2012]11 2012/4/20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领军人才“三五”工程 财会[2009]453号 2009/5/5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通知 晋财会[2012]15 2012/8/14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特殊支持计划 财会[2017]2号 2017/2/4
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工作 会学[2009]9号 2009/3/1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6年 津财会[2016]39 2016/4/22
嘉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嘉兴市会计领军人才信息采集工作的 2018/11/13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 赣财会[2012]20 2012/4/2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训的通知 湘财会[2014]15 2014/5/2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8年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工作 湘财会[2018]4号 2018/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