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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会[2017]70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11-6
实施时间: 2017-11-6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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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的通知》(苏财会〔2017〕26号),在有关方面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工作已顺利完成。经申报和初审、审核、背景资料评分、笔试、面试和专家评议等,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录取刘旭等54名学员(详见附件)。
  11月18日下午举行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班开班仪式,第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1月19日-11月21日,11月18日上午报到,地点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开展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是贯彻落实《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江苏省“十三五”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着力培养造就适应经济国际化和现代管理需要的高级会计人才的重要举措。希望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给予学员必要的支持和鼓励,保证其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报销或补贴,培训费由省财政厅统一负担。
  附件: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
  江苏省财政厅
  2017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附件:江苏省第三期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录取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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