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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下放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核核准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7-10-30
实施时间: 2017-11-1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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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的通知》(税总发[2015]162号)和《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绍兴市国家税务局下放外贸企业出口退(免)税审核核准事项的批复》(浙国税函[2017]214号)要求,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对市本级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审核、核准事项进行下放。自2017年11月1日起,各出口企业涉及的出口退税有关涉税事项分别向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滨海税务分局办理。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联系人:杨胜青,联系电话:85228225。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滨海税务分局联系人:宋翔,联系电话:85228202。
  特此公告。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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