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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财教[2017]158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时间: 2017-9-26
实施时间: 2017-9-26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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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市、县(市)财政局,文广新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6〕7号)文件精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会同省财政厅,对全省上报的新闻出版广电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考察、项目公示等环节的审核遴选。经研究,现将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金额见附件),相应增列2017年度“其他文化支出”预算支出指标(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70199)。
  请有关市、县(市)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拨付至各用款单位,并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相关市、县(市)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的执行监管、跟踪反馈和绩效考评等工作,并按要求向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资金拨付及项目进展情况。
  附件:2017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及补助经费表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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