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政办秘[2017]189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7-20
实施时间: 2017-7-20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46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32号)精神,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予以公布。
  本目录公布后,《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中的附件《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即行废止。
  附件: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相关附件:
附件: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docx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浙工商企[2016] 2016/10/10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严格落实 皖工商明电[201 2015/6/16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重庆市工商登记后置审批 渝工商发[2017] 2017/3/21
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 2017/5/16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工商登记 0001/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 黑政发[2014]17 2014/7/24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提高工商登记效率有关工 京工商发[2018] 2018/3/29
关于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 商办资函[2018] 2018/6/30
关于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 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工商企注字[201 2015/5/11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吉政发[2014]18 20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