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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
发文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8号
发文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7-8-29
实施时间: 2017-8-29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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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促进我国交通能源战略转型、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53号)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公告。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
  2.企业名称变更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
相关附件:
附件1: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pdf    
附件2:企业名称变更.pdf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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