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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资[2017]1111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7-8-14
实施时间: 2017-8-14
法规类型: 安徽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78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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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财政局:
  为全面摸清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家底”,夯实管理基础,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25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决定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
  长期以来,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等举借政府债务,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债务绝大部分投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领域,形成了大量的国有资产。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重要基础。通过开展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全面了解资产“家底”,对于夯实债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基础,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债务管理有效结合,盘活存量资产并合理有效配置新增资产,防范债务风险,均具有重要意义。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清查登记基准日。本次清查登记工作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
  (二)清查登记范围。登记范围为基准日前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的政府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包括2014年末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2015年以来按程序转化为政府债务的清理甄别认定的存量政府或有债务投资项目资产,以及2015年以来新增政府债券和外债转贷形成的政府债务投资项目资产。
  (三)责任主体。省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财务隶属和业务管理关系,组织本级及下属单位(管理单位)等各类项目单位,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负责审核汇总;各市财政局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等各类项目单位,以及下级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形成的各类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负责对本级数据和下级财政部门报送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
  (四)实施步骤。本次清查登记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每笔债务的项目单位为主体进行填报。项目单位负责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录入表”(见附件1),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填报“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上报上级财政部门。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9月22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清查登记结果;各市财政局报市政府批准后,于9月26日前向省财政厅报送清查登记结果。
  (五)信息系统支撑。为做好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财政部在新版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中增加了资产清查登记子模块,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要求进一步做好系统的升级和维护等工作。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财政局应利用省财政厅部署实施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系统,完成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的录入、审核、汇总与报送工作。
  三、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组织领导
  (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财政局应当高度重视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与统计报告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并做好动员、培训、录入、审核、汇总、报送等工作。各市财政局资产管理科室会同债务(预算)管理科室,共同做好此次清查登记工作,确保清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
  (二)省财政厅将对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考评,对相关数据进行审核分析,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整改措施奠定基础。
  (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财政局应当在此次清查登记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数据库,将2017年6月30日以后新形成的资产信息及时录入数据库,实现动态管理,为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统计制度夯实基础。
  (四)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市财政局在此次清查登记工作中遇到问题和情况,请及时与省财政厅资产处、债务办和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551-68150556、68150549(资产处)
  0551-68150403(债务办)
  0551-68150342(信息中心)
  附件:
  1.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录入表
  2.地方政府性债务投资项目资产情况汇总表
  3.填报说明
  安徽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4日

相关附件:
政府债务性投资项目资产清查登记工作通知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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