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登记注册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废止工商部门擅自设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决定
发文文号: 浙工商企[2017]1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7-8-3
实施时间: 2017-8-3
法规类型: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31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执行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省工商局决定对系统内有的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擅自设置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予以废止。具体事项如下:
  一是废止简易注销登记要求提供清税证明的规定。
  二是废止公司设立登记一律核对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原件的规定。
  三是废止企业设立、变更登记一律核对房产证原件的规定。
  四是废止要求投资人或股东到登记现场签字,变更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超过60岁的到现场签字的规定。
  全省各级工商登记机关要举一反三,严格依法行政,积极营造便捷、高效的准入环境,以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8月3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渝国税发[2003] 2003/9/1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山西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指导 晋政发[2015]60 2015/12/3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青海省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变更 青发改人事[201 2011/3/23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梳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的通 2016/3/21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 沪金融办通[201 2011/6/3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及其 云财会[2015]3号 2015/1/3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部分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 黑政办规[2018] 2018/2/1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和调整有关工商登记行政 黑政办发[2015] 2015/9/30
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 2016/6/24
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商企注字[201 2017/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