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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全力做好四川和新疆地震灾区银行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银监办发[2017]108号
发文部门: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7-8-9
实施时间: 2017-8-9
法规类型: 银行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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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2017年8月8日21时19分,四川省阿坝州九寨沟县发生7.0级地震,8月9日7时27分,新疆博尔塔拉州精河县又发生6.6级地震,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银监会党委高度重视抗震救灾工作,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确保全方位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迅速恢复灾后群众生产生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当前地震灾害对于经济金融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安排部署,坚决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全面推进抗震救灾工作。灾区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迅速行动,认真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确保人心不散、服务不断、秩序不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第一要务,启动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督促灾区分支机构救灾领导机构切实发挥作用,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推进。
  二、做好应急保障切实防止次生灾害
  要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安排,配合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职工和家属疏散、转移等应急工作,确保职工和家属人身安全,妥善保管库款、机具、客户档案,防止造成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的安全保卫工作,特别要注意防范盗窃、抢劫等外部案件发生。
  三、确保灾区金融服务快捷便利有效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前提下,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网点尽量做到保网点营业、保资金供应、保金融服务。对于办公用房受损的营业网点,可通过设立流动银行、帐篷银行等方式开展金融服务,快捷、便利、有效地满足灾区群众和企业的资金需求;同时,开设“抗震救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相关业务,保障灾区资金汇划及时到账。针对卡折遗失等灾区群众关心的问题,要特事特办,通过柜面查询、异地挂失等方式在网点提供应急服务。
  四、加大信贷支持帮助灾区恢复生产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深入灾区,实地走访农户和企业,准确把握受灾群众生产生活和受灾企业恢复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启信贷“绿色通道”,适当下放审批权限,缩短授信审批环节,力争信贷资金早投入、早使用、早见效。
  五、营造良好的抗震救灾舆论氛围
  要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加大主动宣传力度,积极主动发声应对舆情事件,特别要注意防止恶意炒作引发挤兑风险,必要时应及时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营造良好的抗震救灾舆论氛围。
  六、严肃政务值班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灾区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工作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一日一报的要求,及时报告灾情及最新动态,对重要情况要即发即报,防止漏报和延报。
  请四川、新疆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做好相关工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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